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商标法商标侵权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商标法商标侵权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一、商标法商标侵权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但是事实上,商标法所保护的商标专用权都是由主体行使的;行使不同的权利形成不同的权利主体;所规定的侵权行为都是由主体实施的,实施不同行为的主体形成不同的侵权主体。因此;从主体的角度来把握商标侵权,似乎更有利于理解主体、诉权和责任的关系。
  
  二、侵犯商标权刑法规定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五条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是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商标侵权的处理途径
  
  1、向侵权人所在地或侵权行为地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控告或检举。
  
  2、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不服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法院在处理商标侵权案件时有所不同,主要表现如下:
  
  (1)要求处理的当事人不同。
  
  按照《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之规定,任何人都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控告或检举商标侵权行为,既可以是被侵权人,也可以是被侵权人以外的其他人。而请求人民法院处理商标侵权案件的当事人,必须是被侵权人。法院不受理其他人的起诉。
  
  (2)对被告要求不同。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受理商标侵权案件时,只要求提供侵权事实存在,被告不一定十分明确;而人民法院要求被侵权人起诉时,必须提供明确的被告,否则不予受理。
  
  (3)受理原则不同。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从保护消费者利益、制止不正当竞争、维护社会正常经济秩序出发,即使无人控告、检举,也要“主动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人民法院则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没有被侵权人起诉,人民法院不处理商标侵权案件。
  
  商标侵权目前没有什么直接有效的方法可以予以杜绝,因为商标注册这一块本身就特别的复杂,毕竟无论是个体工商户还是企业,刚开始运营的时候也不确定将来的发展规模,等商标有了一定的影响力才发现已经被他人抢先注册,所以商标侵权案件还是很复杂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彩礼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


·一般民商合同违约金占多少
      一、一般民商合同违约金占多少?由于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法律无明文规定,因此在实践处理中也不一致。从法律上讲,《民法通则》第122条第2项规定,......


·一、遗嘱继承有时间限定吗?
      一、遗嘱继承有时间限定吗?《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


·私人包活工伤怎么处理
      建筑公司把活承包给私人干,私人雇佣的工人干活的时候受伤了算工伤。认定工伤和不认定工伤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个......


·最高法关于审理非法集资案件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最近几年,非法集资犯罪愈演愈烈,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非法集资犯罪对应两个具体的罪名,在刑法中都有所体现。为了加大对非法集资的打击力度,维......


·知识产权侵权如何维权?
      知识产权侵权如何维权?1、发警告函对于侵权行为和后果不是很严重,涉嫌侵权企业不是太大,权利人可以以发警告函的形式提醒对方,要求其停止侵权。......


·泰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泰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最近几年,泰州的城市规模扩张很快,一些郊区的农村土地被征用搞建设。农民失去土地后,会拿到一笔补偿款,这样......


·合同不续签补偿标准是什么?
      合同不续签补偿标准是什么?合同不续签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借条一定要借款本人写吗 一、借条一定要借款本人写吗?
      借条一定要借款本人写吗一、借条一定要借款本人写吗?借条也可以委托别人写,但借条上签字的必须是借款人本人。借条生效的条件是:(一)行为人具有......


·拐骗儿童案判刑多少年?
      拐骗儿童案判刑多少年《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拐骗儿童罪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拐骗儿......


·私人借款约定的利息多少合适
      在现代人的生活中,私人之间的借款行为是很普遍的,同时借款一般又会涉及到利息的问题,而很多人又对这个问题不是很了解,尤其是约定多少这个问题。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