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免责的情形有哪些?
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中,具备如下事由,可免除机动车驾驶者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一)受害人故意造成自己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受害人的故意行为,是造成损害的根本原因,应自己承担后果。我国《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2款的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二)非机动车或行人进入高速公路造成的自身损害。高速公路是封闭的机动车高速运行道路,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进入,如果非机动车或行人擅自进入高速公路与机动车相撞,所受损害应自己负责。
二、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的情形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有下列情形的一方当事人负全部事故责任:
(一)追尾
(二)逆行
(三)倒车
(四)溜车
(五)开关车门
(六)违反交通信号的,包括以下6种情形:
1、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2、在禁止掉头的地点掉头的;
3、违反规定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的;
4、未按交通信号指示方向行驶的;
5、驶入禁止通行的道路的;
6、未按照交通警察指挥通行的。
(七)未按规定让行的,包括以下26种情形:
1、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2、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
3、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4、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未让有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5、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坡路上会车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
6、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坡路上会车时,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
7、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山路上会车时,靠山体的一方未让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的;
8、在可以左转弯的地点,超越前方同车道正在左转弯的机动车的;
9、在可以掉头的地点,超越前方同车道正在掉头的机动车的;
10、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机动车的;
11、与对面驶来的机动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
12、行经没有超车条件的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时超车的;
13、在可以掉头的地点掉头时,未让正常行驶车辆先行的;
14、进主路车未让主路内的车先行的;
15、辅路车未让出主路的车先行的;
16、进出或穿越道路,未按规定让行的;
17、借道进出停车场或者道路停车泊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
18、进入环行路口的未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
19、在交叉路口,后被放行的车未让先被放行的车先行的;
20、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的;
21、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且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交叉路口时,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
22、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转弯的车辆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
23、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未让左转弯车先行的;
24、未避让正在作业的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的;
25、遇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未让被放行的车辆先行的;
26、遇绿灯亮时,转弯车辆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辆先行的;
(八)依法应负全部责任的其他情形,主要包括以下6种情形:
1、逃逸的;
2、装载的货物遗洒、飘散过程中,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
3、载物超宽的部分刮撞其他车辆的;
4、碰撞依法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5、在没有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从前车右侧超越的;
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
交通事故的责任,一般是由交警作出划分。若是当事人对事故责任的认定不服,那么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进行复核,而不能直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确定了事故各方对此次事故需要承担的责任之后,那么根据责任对应的赔偿比例,再来计算应该就此次事故作出多少的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社会抚养费缴费流程的具体解释
根据国家规定,违规生育的家庭,法律机构会立案侦查,根据执法人员的执法取证结果来判定是否需要像被调查人收取社会抚养费,若情节属实,那么法庭会以......
·职工因工伤死亡待遇有哪些?
职工因工伤死亡待遇有哪些一、职工因工伤死亡待遇有哪些《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
·离婚关于小孩抚养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关于小孩抚养问题是怎么规定的?离婚,是夫妻双方解决感情的一种方式。离婚对于双方来说可能是一种解脱,但是对于有孩子的家庭,夫妻之间离婚了,......
·随着人们对住房质量和舒适度的要求越来越高
随着人们对住房质量和舒适度的要求越来越高,许多人为了改善住房条件。房屋的买卖也越来越多,中间难免产生一些矛盾和纠纷。那对于房屋买卖居间协议卖......
·泄露个人信息法律责任是什么?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做很多事情的时候都会留下个人信息,像移动公司、银行等部门掌握着大量的公民个人信息。有些从业人员法律意识不强,对他人的信息不......
·强奸罪没有证据了怎么办
一、强奸罪没有证据了怎么办强奸罪没有证据的话,那么就不能成立强奸罪罪名,不管是告别人强奸还是被告强奸的,都必须要有证据。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
·先诉抗辩权为什么不属于合同法的抗辩权
先诉抗辩权为什么不属于合同法的抗辩权在担保合同中,担保人以自己的财产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如果债务人在债务到期时未能偿还债务,担保人应履行担保约......
·一、婚前财产起诉离婚隐瞒是否会少分共有财产?
一、婚前财产起诉离婚隐瞒是否会少分共有财产?隐瞒婚前财产不会少分财产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这部分财产通常......
·外资并购中的资产评估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下称“并购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并购当事人应以资产评估机构对拟转让的股权价值或拟出售资产的评估结果作......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诉讼时效是1年吗?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诉讼时效是1年吗?是。可变更、可撤消合同中行使撤消权的期间是1年。《合同法》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
·工程发包招标流程是什么?
工程发包招标流程是什么?我国的发展离不开工程建设,工程建设不仅对我国的发展有着很大的帮助作用。而且工程建设还能够给人民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