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违反夫妻的忠实义务规定有哪些

违反夫妻的忠实义务规定有哪些违反夫妻的忠实义务规定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在共同生活中应当互相踏实以维护婚姻关系的专一性和排他性。夫妻忠实义务是保护被侵权者的利益,夫妻必须都爱情专一、感情忠诚、互相忠实于对方。夫妻忠实义务强调男女平等,即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有悖法律,惩治办法相同。几十年来,有一些人主张反对夫妻忠实义务,但随着时间如沙子缓缓被社会抛弃,这证明了夫妻忠实义务的充分性和必要性。二、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情形有哪些?夫妻忠实义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共同生活中应当互相忠实以维护婚姻关系的专一性和排他性,有人将忠实义务称为贞操义务,关于夫妻忠实义务可作狭义和广义两种解释。狭义上的夫妻忠实义务,又称贞操义务,仅仅意味着配偶性生活的排他专属义务。广义上的夫妻忠实义务,不仅包括夫妻在性生活上互守贞操,不为婚外性行为,也包括夫妻不得恶意遗弃配偶他方,不得为第三人利益牺牲、损害配偶他方的利益。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违反忠实义务,一般不单纯是指情感关系,还包括在婚外存在相对隐秘的两性关系。从司法实践看,婚外性关系的存在一般是被作为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看待的。因此,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主要有两种:(1)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登记结婚或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因此,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主要为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近年来,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夫妻离婚的发生率是越来越高,由于离婚引发的纠纷事故也比比皆是。有缘分相识相知,能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下完成婚姻是非常幸福的一件事,我们应该珍惜婚姻生活,而不是受外面世界的诱惑,造成婚姻的破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聚众斗殴罪的赔偿责任是怎样的
      因为聚众斗殴犯罪往往同时会造成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权利受到侵害的结果。所以,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不仅要量刑处罚,还要承担相应......


·苏州社会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对于很多想要生二胎的家庭来说在为宝宝准备好了一切之后肯定要涉及到社会抚养费的缴纳,因为生育二胎有些情况下是对社会缴纳一定的补偿的,但是各地的......


·一、单位不发加班费仲裁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
      一、单位不发加班费仲裁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可以,对于公司不给加班费的情形,属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另外,......


·交通事故的发生非常常见,如果处理?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特别是
      交通事故的发生非常常见,如果处理?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特别是,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责任人处理?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主体、事故情形等因素都会影响......


·资本利得税是什么,如何理解?
      资本利得税是什么,如何理解?一、资本利得税是什么如何理解资本利得税是指对非专门从事不动产和有价证券买卖的纳税人,就其已实现的资本利得征收的一......


·国家公诉时效如何计算
      国家公诉时效如何计算一、什么是公诉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法院通过审判确定犯罪事实、惩罚犯罪人的诉讼......


·调整范围和对象
      调整范围和对象2015年12月31日前(含31日)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按月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


·住房问题一直是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而买卖房屋则需要缴纳
      住房问题一直是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而买卖房屋则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房产税,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多,住房买房需求的不断加大,国家结合社会财富分......


·员工在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
      员工在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有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合同到期后,可以选择续约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选择继续在公司工作或者辞职走人。如果说,......


·员工入职需要准备的入职材料有哪些
      新入职的员工都想知道入职材料有哪些,了解入职材料有哪些以后,就可以根据要求准备材料,但是各个公司单位的入职材料也是略有差别的,要想了解入职材......


·用人单位可以和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吗?
      用人单位可以和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吗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得与处于停工留薪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