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亲告罪公安不立案怎么办?

亲告罪公安不立案怎么办?诽谤罪等亲告罪只要达到了立案的标准公安机关会立案,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亲告罪”,公安机关应当按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可以按法律规定进行立案处理。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并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这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进行立案监督的法律依据。被害人请求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予以立案监督,不仅有利于维护自身权益,同时有助于实现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能。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并作出书面决定的案件,被害人可直接向犯罪地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二、亲告罪的范围有哪些?与公共利益无直接联系,是否追诉,可以由被害人或其他相关的人自由决定。因为有的危害行为,被害人如果不希望提起诉讼,那么就没有处罚的必要。但是,如果对于某些危害行为是否提起刑事诉讼完全并且只能由被害人和其他相关人私人的意思决定,就可能不会很好地发挥刑事司法的作用,有悖于法律的严肃性,因此各国刑法对亲告罪的自诉权一般都有一些限制性规定。中国刑法规定,对于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综上所述,涉及到公民人身切身利益的,比如干扰婚姻自由及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可以自己到公安机关要求立案,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有时候,公安不予立案,这样,受害人也有救济手段,复议不成的,向检察院申诉,请求检察院介入案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天津企业社保补缴政策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者和的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以后,基本上保费基本上都是由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的。这是国家的硬性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不缴纳的话,劳动者是可以走......


·儿子对于生父的遗产有没有继承权
      儿子对于生父的遗产有没有继承权?儿子对于生父的遗产有继承权,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


·残疾人法律援助的范围是什么?
      残疾人法律援助的范围是什么?一、残疾人法律援助的范围是什么?1、确因经济困难,不能支付或不能完全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


·什么是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怎样的
      什么是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怎样的一、行政诉讼是怎样的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


·一、夫妻离婚财产怎样分配?
      一、夫妻离婚财产怎样分配?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


·男女复婚需要什么条件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
      男女复婚需要什么条件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的行为。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


·商标驳回复审材料有哪些
      商标驳回复审材料有哪些一、商标驳回复审材料有哪些申请所须提交的材料:1、《商标评审(具体事项)申请书》一式二份2、附送商标局驳回的《商标注册......


·未订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的重要性,相信已经不用我们在过多强调。实践中,有的劳动者可能还没有意识到这点,在与单位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就会单位的三言两语搞的一直......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


·对于医疗保险可以继承吗?
      对于医疗保险可以继承吗?医疗保险不可以继承,参保人死亡随之医疗保险也算是终止,而对于其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没有继承人的,转入基本医......


·一、劳动合同岗位工资标准低于实际工资合法吗?
      一、劳动合同岗位工资标准低于实际工资合法吗?劳动合同岗位工资标准低于实际公司是合法的,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不低于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且不低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