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投诉书的内容有哪些?

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投诉书的内容有哪些?行政不作为投诉书_____________单位:我叫_______,家住 ____市 ____巷 ____号,工作单位 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邮政编码 __。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略)我请求依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投诉人:赵 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二、行政不作为的侵权构成第一,行政不作为违法。一般行政侵权行为既包括违法也包括不适当,而行政不作为不存在不适当的问题,只存在违法的问题。这是由行政不作为这种行为的特殊形式所决定的。由于行政不作为是消极不作出某一行为,是法律上所拟制的一种行为形态,不具有具体的可感性和具像性。所以,对于行政不作为只有法律上的价值判断,不存在客观形态的事实判断。因此,只有行政不作为的违法侵权,而不存在行政不作为的不当侵权。第二,行政不作为已经造成了对行政相对方的权益损害。这一损害只要是行政不作为引起的,即可要求行政赔偿,而不论这一损害是否可能获得其他方面救济。同行政作为一样,行政不作为的行政赔偿也不应采用损益相抵的原则。行政相对方权益的损害程度决定着行政赔偿的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在确定赔偿的数额时,应当考虑该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在损害发生的过程中和结果中所起的作用等因素。第三,行政不作为与行政相对方的权益损害的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行政不作为是由于行政主体不履行对相对人所负的作为义务而构成行政侵权的,因此它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实质上是行政主体与相对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只要行政主体违背了对权利人所承担的特定义务并因此导致其损害,就可以认为存在行政侵权的因果关系。行政不作为的情况造成当事人的人身权利受到侵犯的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和认定,当事人可以通过提交行政不作为的投诉书来进行明确的认定,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认定,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的内容一般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的内容一般有哪些一、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的内容一般有哪些?(1)双方当事人名称。(2)赠与使用权上地的位置、面积。(3)赠与使......


·破产程序启动后涉及债务人诉讼的处理方式
      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以债务人为原告的其他民事纠纷案件尚在一审程序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案件已进行到二......


·一、法院拍卖的不动产限制买卖不破租赁吗?
      一、法院拍卖的不动产限制买卖不破租赁吗?法院拍卖的不动产限制买卖不破租赁,不适用于买卖不破租赁的情形主要包括,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


·环境污染是分等级的,也就是根据造成的污染程度进行分级的。法律
      环境污染是分等级的,也就是根据造成的污染程度进行分级的。法律一般对分级分为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以及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和一般环境污染事件等等,根......


·商标有效期在期满前六个月续展是否合法?
      商标有效期在期满前六个月续展是否合法?一、商标有效期在期满前六个月续展是否合法?商标有效期在期满前六个月续展是合法的,注册商标的续展应当在......


·一、在温县醉驾驾驶证吊销的时间是多久?
      一、在温县醉驾驾驶证吊销的时间是多久?1、在温县醉驾驾驶证吊销的时间最短是5年,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


·公司法人和股东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很多普通员工会将公司法人和股东笼统的概括为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更有甚者认为公司法人和法定代表人就是指公司的董事长,都是属于权力的最高层,在公......


·2023年国家征收土地新补偿标准是多少
      国家征收土地新补偿标准是多少国家征收土地新补偿标准是多少国家征收土地新补偿标准规定如下:目前我国的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分......


·不授予专利权的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在下列各域内取得的结果,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


·如果是法律上所说的劳务派遣
      如果是法律上所说的劳务派遣,那么是可以转正的。但是这种情况的转正和一般的劳动关系转正是有很大的区别的。以下举两个例子,方便看官理解。首先,例......


·当事人不批捕当天就释放吗?
      一、当事人不批捕当天就释放吗?如果不批准逮捕,当日是否能放人是需要看公安机关什么时候接到不批准逮捕通知的,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依据《中华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