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护理费是怎样计算的交通事故轻微伤陪护费都是按天计算的,随着经济的发展,道路压力不断增加,交通情况越来越复杂,交通事故频频发生。机动车在交强险的情况下会得到相应的赔偿。轻微伤的赔偿包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法定规定费用。二、具体的赔偿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2、误工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5、住宿费: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因处理事故所发费的合理的住宿费用。交通事故轻微事故的问题的处理需要自己按照有关部门的指导来处理,但是最为重要的就是自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协商,此类问题虽是小事,但是特别容易出现纠纷,所以自己需要多加留意具体的要求,尽量避免减少当事人双方的冲突,维护自己的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受到过刑罚的人,有哪些职业是无法从事的呢?
      法官、人民陪审员、检察官、公务员、律师、辩护人、司法鉴定、公证员、警察、外交人员、村委会成员、拍卖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国有独资......


·常见的房屋租赁纠纷问题有哪些
      在生活中,由于很多企业或是个人基本上是通过租赁房屋进行生产、经营、办公,甚至居住的,随之产生的房屋租赁纠纷问题也就比较普遍了,那现实中,常见......


·两次拘留时间间隔多久?
      两次拘留时间间隔多久?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拘留是一种临时性强制措施,所以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


·离婚诉讼有必要请律师吗?
      离婚诉讼有必要请律师吗?离婚诉讼有必要请律师吗?法律没有规定离婚诉讼必须聘请律师,您可以自己参加庭审或者委托律师或普通公民作为您的代理人参......


·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方法有哪些
      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方法有哪些因为您都是知道的,签订合同是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不会被侵害的重要保障方式,当您真的遇到了合同中对方当事人......


·1999年3月份出生算童工吗
      在我国,对于雇佣童工一直是明令禁止的,雇佣童工不仅不利于童工本身的发展,还会给社会带来不好的影响,而许多人对于童工的定义并不明确,不知道怎样......


·水利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时间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们现在能看到的城镇不断的拔地而起的这些高楼大厦,包括国家所修建的高速公路,铁路,高铁等这些技术含量非常高的建筑工程正在向四面八方不断的延伸......


·广州市社保补缴每月多少钱根据社保下政策的规定
      广州市社保补缴每月多少钱根据社保下政策的规定,社保基数每年都会调整的,所以社保费用也会有所增加或减少,广州社保费用从2018年1月1起,由于养老保......


·履约保证金什么时候交?
      履约保证金什么时候交?履约保证金的交纳可以使合同双方得到一种财力担保,它可以起到减少投资风险、避免扰乱行业市场、督促双方认真履行合同等作用。......


·无症醉驾摩托车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无症醉驾摩托车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


·什么情况下交通事故重新鉴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
      什么情况下交通事故重新鉴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鉴定结论后,如果认为鉴定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形,可以提出重新鉴定:(一)鉴定程序违法,可能影响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