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公司受让房产需要股东会决议通过吗?

公司受让房产需要股东会决议通过吗?
  
  一、公司受让房产需要股东会决议通过吗?
  
  公司受让房产需要股东会决议通过,一般情况下,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时,采“资本多数决”原则,即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但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时,则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这体现了有限责任公司兼具“人合”和“资合”的性质。
  
  二、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包括哪些?
  
  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4、会议决议情况:
  
  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
  
  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三、股东会决议的法律效力
  
  1、股东会临时会议的召集程序问题。
  
  公司此次股东会会议是由董事长通知各股东的,而按照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会议的召集权属于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有权召集董事会会议,但并无召集股东会会议的直接权利。因此,董事长个人在没有经过董事会开会讨论并作出决定的情况下,无权擅自召集临时股东会会议。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不论股东是否按照"通知"参会和表决,都不应该影响其申请撤销股东会决议的权利。
  
  2、会议通知时间问题
  
  如果该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股东之间也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在会议召开前十五日通知全体股东。
  
  3、公司章程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股东会决议的有关事项作出特别规定,如果股东会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决议内容还有其他违反公司章程特别规定之处的,也可以作为撤销的理由。
  
  公司若是想要受让房产,或者是变更股东、变更经营范围等,都是需要召开股东大会的,也只有经过股东大会的商议,已经征求获得了大多数股东的同意,此时房产变更手续才能落实。若是没有经过股东大会,就擅自受让了房产,此时已经违反了公司章程的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财产侵权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您都知道,如果是他人的行为给自己造成一些财产方面或者人身方面损害的话,那么自己是有权利向他人要求相关的损害赔偿的当然这种财产方面损害赔偿方式......


·提交延期交房诉讼请求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在这个房价飞涨的时代,人与人之间也常常围绕着房子产生各种各样的纠纷,其中就包含有开放商没有按购房合同按时交房的情况。那么,提交延期交房诉讼请......


·肖像权侵权的构成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肖像权侵权的构成条件是如何规定的肖像权侵权的构成条件是如何规定的根据侵害肖像权行为的自身特点,侵害肖像权责任构成,须具备三个要件:1、侵害肖像......


·劳动法规定加班工资多少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如下:在
      劳动法规定加班工资多少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如下: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并不得以调......


·签订抵押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
      签订抵押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不管是怎样的担保,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之后,最好是签订一份书面的合同,这样自己的合法利益才有可能得到保护。但是在具体......


·一、女方离婚后还能要回财产吗?
      一、女方离婚后还能要回财产吗?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


·物流合同的法律风险
      1、第三方物流商与顾客之间的合同风险。在第三方物流主合同中,物流经营人承担的责任很大。从货物接收到货物最终交付到客户手中,在整个过程中无论何时......


·如何理解无罪释放国家赔偿标准
      一、国家赔偿标准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


·涉外仲裁裁决的撤销理由有哪些
      涉外仲裁裁决的撤销理由有哪些?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


·如果公司法人跑路怎么办?
      ?一个公司如果倒闭了,那么他的员工一定是最受影响的,那么也就不能得到保护,那么如果公司法人跑路怎么办?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如果公司法人跑路......


·职工患病医疗期规定?
      职工患病医疗期规定有哪些内容一、职工患病医疗期规定有哪些内容《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