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法院宣判时拒不认罪怎么办?

法院宣判时拒不认罪怎么办?
  
  一、法院宣判时拒不认罪
  
  不认罪或者没有悔罪表现的,不能减少基准刑,可以理解为不能从宽处罚,但不能加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2014)
  
  1、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
  
  2、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二、当庭自愿认罪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1、认罪须在当庭;
  
  2、认罪的程度只要求犯罪人承认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
  
  3、认罪的内容:
  
  A、只要求犯罪人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
  
  B、不要求承认指控的罪名。
  
  4、当庭认罪,但没有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或者简易程序的,仍可以认定当庭自愿认罪量刑情节。
  
  当庭自愿认罪量刑情节从宽幅度须考虑因素:
  
  1、犯罪的性质;
  
  2、罪行的轻重;
  
  3、认罪程度;
  
  4、悔罪表现等情况。
  
  三、认罪认罚从宽决定是怎么样的?
  
  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从宽分为实体上从宽和程序上从简两方面。对认罪认罚案件,属于基层法院所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被告人认罪认罚可以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判。对于基层法院管辖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在审理当中,被告人对程序适用提出异议的,或者有其他不宜简化审理情形的,人民法院依法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这是程序上的从宽。
  
  实体上,检察机关根据犯罪事实和对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认罚的情况,依法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人民法院在做出判决时一般应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是如果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违背意愿认罪认罚,否认指控犯罪事实,或者指控的罪名跟人民法院审理的罪名不一致,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情形的除外。
  
  但是从保障人权和确保司法公正角度,对以下几类案件是不适用的:一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属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二是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他们的代理人和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第三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不构成犯罪,以及有其他不宜适用的情形。
  
  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二是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他们的代理人和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三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不构成犯罪,以及有其他不宜适用的情形。对犯罪性质恶劣、犯罪手段残忍、社会危害严重的犯罪分子,其坦白认罪不足以从轻处罚的,也必须依法严惩。
  
  在实践中,嫌疑人的认罪态度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个是绝不认罪,还有一个就是积极的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对于前者,虽然性质比较恶劣,但是法官不能因此而加重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上海社保是怎么算的?
      社保是社会保险的简称。社保的只要项目即人们常说的五险一金中的五险,相信提到这,您对于社保应该知道大概内容了,而且社保的缴纳是有一定的比例的,......


·20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标准是什么?
      20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标准是什么?为单位工作超过了很长时间后得到了单位认可的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签订,这也就意味着员工可以在单......


·发行公司债券利率多少?
      发行公司债券利率多少?一、发行公司债券利率多少?发行公司债券的利率,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应当根据公司的运营情况制定。公司债券利率(inte......


·2023年国庆中秋加班费怎么算?
      国庆中秋加班费怎么算?国庆中秋按照平时基本工资的三倍来进行发放加班工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


·童工指未满多少岁的人?可以用童工的企业有哪些
      对于未成年人来说,其中需要区分为童工和未成年工,而在我国法律允许企业招用未成年工,但同时禁止单位使用童工,这也是对童工的一种保护。那通常童工......


·一、江苏省交通事故一级伤残精神损失赔偿多少?
      一、江苏省交通事故一级伤残精神损失赔偿多少?江苏省交通事故造成一级伤残的情况下,精神损失赔偿一般为5万元。一般来说,交通事故中会按伤残等级赔......


·2023土地使用证过户的规定是什么
      伴随着房产的实际转移或者土地使用权的合法继承等这些客观因素的变化,我们必须同时要对土地使用证办理过户才会受到法律保护的。其实现代人应该对土地......


·在诈骗中隐瞒真相指哪些?
      在诈骗中隐瞒真相指哪些?(1)虚构合同主体,即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行为,这是合同诈骗犯罪中最惯用、最常见的诈骗手段。(2)虚设......


·没有单位的怎么交个税
      没有单位可以去所在地的税务部门进行个税的交纳。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


·甲方录用乙方从事工作。劳动合同期限为 年
      甲方录用乙方从事工作。劳动合同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至年月日为止。二、基本权利和义务:甲方:1、根......


·实物证据的证明能力体现在哪些方面?
      实物证据的证明能力体现在哪些方面?在法院对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中,证据是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以证据证明效力可分为实物证据和言词证据,实物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