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一、商品房可否主张三倍惩罚性赔偿?

一、商品房可否主张三倍惩罚性赔偿?法律上是可以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第二十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二、 根据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中惩罚性赔偿金的适用一般应具备如下条件:第一,适用惩罚性赔偿金的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经营者和消费者。消费者是请求权的权利主体,经营者是惩罚性赔偿金的义务主体,其它人不能成为惩罚性赔偿的主体。这里要注意的是,将消费者理解为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消费的人的观点是过于狭窄的,消费者的含义本身是相当广泛的,它不仅包括为自己生活需要购买商品的人,也包括为收藏、保存、送人等需要而购买商品的人,还包括替家人、朋友购买物品以及代理他人购买生活用品的人。是指非以盈利为目的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人。第二,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关于欺诈行为,人们看法不一。目前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欺诈消费者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第三,惩罚性赔偿以消费者有实际损失为要件。这里的问题是如何认定消费者的实际损失。笔者认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要支付一定代价,如果支付一定价金所得到的商品或者服务是不真实的或者质量有瑕疵时,他本身就受到了损害,包括物质损失、精神损害以及其他无形的精神损害,可以要求惩罚性赔偿金。第四,必须由受欺诈的消费者提出双倍赔偿的要求。因为民事责任的承担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消费者没有提出该要求,人民法院不能依职权主动追究经营者双倍赔偿的责任。惩罚性赔偿一般适用于因合同或者其它违约情况而导致经济利益受损或者人身权利受到侵犯的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对当事人进行惩罚性赔偿,具体的标准应当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认定,避免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的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酒后驾车是对自己生命安全不负责任也是对他人不负责任的行为。由
      酒后驾车是对自己生命安全不负责任也是对他人不负责任的行为。由于酒后驾车导致的各种交通事故也是频频发生,为了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也为了提醒您不要......


·一、离婚4岁孩子怎么判决抚养权?
      一、离婚4岁孩子怎么判决抚养权?一)两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


·个体工商车祸误工费索赔如何举证?
      个体工商车祸误工费索赔如何举证?一、个体工商车祸误工费索赔如何举证?个体工商车祸误工费索赔的举证应当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


·伤害致人轻伤会定什么罪
      伤害致人轻伤会定什么罪1、过失致人轻伤如果行为人只是过失行为导致了他人轻伤的话,那么此时一般是不认为构成犯罪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过失致人......


·非法集资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怎样的
      非法集资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严重违背了我国的法律原则。那些罪犯非法集资,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严重违反了我国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扰乱了我......


·工作日晚上加班和星期六加班怎么算工资
      工作日晚上加班和星期六加班怎么算工资一、工作日晚上加班和星期六加班怎么算工资?工作日晚上加班的加班工资是本人工资的1.5倍,星期六加班的加班......


·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标准版是怎样的
      一、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标准版是怎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本_________罚[]号当事人: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


·合同到期对方未履行合同且联系不上怎么办?
      合同到期对方未履行合同且联系不上怎么办?一、合同到期对方未履行合同且联系不上怎么办?报警处理,可能涉嫌合同诈骗罪。公安机关能够追回赃款的......


·新婚姻法 婚前房产 加名字的流程是怎样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中房产证加名字的相关解释:?《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


·犯罪未遂的案值有没有量刑?
      犯罪未遂的案值有没有量刑?犯罪未遂没有具体量刑,参照既遂犯罪的标准,从轻或减轻处罚。《刑法》规定如下: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


·解除劳动关系社保自己去停吗?
      解除劳动关系社保自己去停吗?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