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民事诉讼法中关于标的的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中关于标的的规定有哪些?标的指合同当事人双方之间存在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如货物交付、劳务交付、工程项目交付等。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标的的种类总体上包括财产和行为,其中财产又包括物和财产权利具体表现为动产、不动产、债权、物权、无体财产权等;行为又包括作为、不作为等。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标的可以是“物”,一般的买卖合同中购买实物;也可以是“行为”(包括“非行为”)。二、 诉讼标的的司法解释诉讼标的,又称为诉的标的或诉的客体,是当事人双方争议和法院审判的对象。诉讼标的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时,要求人民法院进行裁判的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议并诉诸法院,要求人民法院对争议作出裁判时,民事法律关系才成为诉讼标的。诉讼标的由诉讼请求和原因事实加以特定,其中任一要素为多数时,则诉讼标的为多数。所谓诉讼请求是用来准确又简洁地表示请求审判的原告的主张;原因事实,又称为诉讼理由,是指原告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所依据的案件事实。理解诉讼标的的两个难点问题:1、诉讼标的识别问题诉讼标的作为当事人争议并要求法院进行审判的对象,在具体民事案件中应根据什么标准予以识别,是世界各国民事诉讼法学者争论最激烈的理论之一。对于诉讼标的的识别,主要有三种学说,即传统诉讼标的理论、新诉讼标的理论和新实体法理论。从整体上看,新诉讼标的理论,也即以诉讼请求和原因事实特定诉讼标的的理论,在理论界已占据统治说的地位。2、诉讼标的的意义诉讼标的,是任何一起民事案件都必须具备的。诉讼标的是整个诉讼的核心。具体来说,诉讼标的的核心地位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当事人的攻击和防御都围绕着诉讼标的进行;其次,法院的判决是对诉讼标的的最终处理。最后,诉讼标的还是法院判定当事人是否重复起诉的根据。如果前诉的诉讼标的与后诉的诉讼标的相同,则当事人不得就该诉讼标的向法院再行起诉。需要明确的是,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所有的争议和处理情况都是围绕着诉讼标的来进行认定的,原告及被告对相关事项的认定上,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处理,特别是诉讼标的物和诉讼标的额的认定上,可以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贷款买房子是什么意思
      贷款买房子是什么意思贷款买房指购房人以在住房交易的楼宇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支付购房款,再由购房人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的贷款业务,也被称......


·单位能扣劳动者身份证吗
      有些单位,在入职的时候就要求员工提交自己的身份证,想要通过这样一种方式来“留住”劳动者。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单位能扣劳动者身份证吗?若单位......


·职业病工伤认定是怎样的?
      很多人在一个地方工作的时间太长就会被自己的职业所影响,从而就会很容易得一些职业病。当我们遇到职业病时,往往会疑惑这到底算不算工伤,如果算是工......


·犯了挪用资金罪有缓刑吗
      犯挪用资金罪有缓刑吗构成挪用资金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被告人宣告缓刑。但是需要符合缓刑的条件。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


·一、父母有权利分配自己的财产吗?
      一、父母有权利分配自己的财产吗?父母对自己的财产,有绝对的处分权,即使将自己的财产用遗嘱的方式全部给予某一个子女,法律也予以保护。即使将财产......


·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的是哪几种?
      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的是哪几种?众说周知,在我们生中,只要一个人犯了错没有上升到犯罪的行为一般是交由行政部门去处理的,但行政部门也要......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恢复劳动关系是否合理
      在我们进行劳动合同的解除的时候,如果强行进行解除,就有可能会造成非法解除的现象。那么,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恢复劳动关系是否合理呢?用人单位违法解除......


·制造毒品罪的犯罪构成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的缉毒警察为查处毒品犯罪作出了非常大的牺牲,和其他西方国家的毒品犯罪案例相比,我国的毒品犯罪大多都发生在边境地区,可是只要在我国境内制造......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辩护观点有哪些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辩护观点有哪些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辩护观点有哪些?一、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律师凭什么为被告辩护?我国......


·劳动争议仲裁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的重要意义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一、离婚共同财产怎么认定的?
      一、离婚共同财产怎么认定的?离婚共同财产有认定有: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与处理主要是依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