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一、工资、奖金
  
  应当指出,这里面的工资包括指工资总额。根据国家财产局一九九O年第一号令《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工资总额包括: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生收益。只是有标价但是没有实际投入市场产生收益就不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这里不包括明确只属夫妻一方的赠与或遗赠。也就是说,如:男方父亲临终前留下遗嘱,特别指明其过世后所留财产只给男方一人所有,则该部分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女方不能享受权益。因此,看到这篇文章的读者可以根据这条法律规定“留一手”。赠与也是一样,如果赠与人明确指明只是夫妻一方享受赠与财物,另一方就无权在离婚时要求分割。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这一条款是“兜底条款”,列举式的法律条文自然不能包括万象,总归怕有遗漏之处,因此,留出个布袋口供法院在实际处理案件时自由裁量。但正因为该条有不明确具体之处,因此,实践中难以把握。为此,解释(二)明确了“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需要注意的是,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为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婚前财产,如果用于了投资,取得的收益是共同财产。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的住房补贴、公积金好理解,就是发到手上了或打到户头上了。但“应当取得”怎样理解呢?以什么为标准进行衡量呢?这要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也可以找律师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咨询。
  
  3、夫妻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当然也存在什么是“应当取得”的问题。
  
  我国《婚姻法》中,已经就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和夫妻一方的范围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通过列举的方式,小编在上文中为大家详细介绍了夫妻共同财产中包括了大致财产范围。通常,在夫妻领取到结婚证之后,原则上任一方取得的财产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当事人对婚后取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从法律上讲代购和走私什么区别
      性质不同。代购本身并不违法。走私是指违反海关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国家限制进......


·一、在中国犯重婚罪要坐几年牢?
      一、在中国犯重婚罪要坐几年牢?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


·一审终审的情形有哪些?
      一审终审的情形有哪些?我国民事案件实行的都是两审终审制,但实践中针对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也有可能是一审终审。那么您知道一审终审的情形都有哪些......


·不发工资去哪里进行投诉
      不发工资去哪里进行投诉一、不发工资去哪里进行投诉1、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2、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投诉。3、劳动者在拖欠......


·2023职务侵占数额新规是多少
      职务侵占数额新规是多少按照《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来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


·自诉案件逮捕后能否撤诉
      如果已经是逮捕了,肯定不能够撤诉。自诉刑事立案后,自诉人能要求撤回起诉判决宣告前,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诉人可以撤回自诉。人民法院......


·被殴打轻伤对方不愿意支付赔偿金怎么办?
      被殴打轻伤对方不愿意支付赔偿金怎么办?被殴打轻伤对方不愿意支付赔偿金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到公安机关报警。《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非法......


·股权质押执行财产可以吗
      股权质押执行财产可以吗一、股权质押后可不可以执行财产可以拍卖股权,不可以执行财产如果股权质押优先受偿还不足以偿还债务,那么还是可以要求执行......


·租赁房屋如何补偿?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


·不批捕是不是可以不公诉?
      一、不批捕是不是可以不公诉?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被起诉的。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因此也就不会被起诉,但如果经过......


·2023年劳动法最新工伤待遇标准是什么?
      工伤这个事情我们您肯定都有所听说,对于工伤我们国家是有着相关的补偿待遇的。而且我们国家对于工伤人员的补偿待遇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不定时的更新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