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罚是怎样的

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罚是怎样的1、故意伤害造成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鉴定的依据是《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二,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故意轻伤的,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即行为人主观上只想造成轻伤结果,而实际上未造成轻伤结果的,不宜以犯罪论处。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且已经着手实行重伤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应按故意重伤(未遂)论处。故意伤害致死的,属于结果加重犯,行为人主观上对伤害持故意,对致人死亡有过失。易言之,在伤害对象与死亡者不是同一人的情况下,应根据行为人对死亡者的死亡是否具有预见可能性以及有关事实认识错误的处理原则来认定是否伤害致死。(1)如果行为人甲对被害人乙实施伤害行为,虽然没有发生打击错误与对象认识错误,但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同时伤害丙却仍然实施伤害行为,因而造成丙死亡的,应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2)如果行为人A本欲对被害人B实施伤害行为,但由于对象认识错误或者打击错误,而事实上对C实施伤害行为,导致C死亡的,应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处理事实错误的法定符合说,刑法规定故意伤害罪不只是为了保护特定人的身体健康,而是为了保护一切人的身体健康;只要行为人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实施了伤害他人的行为,结果也伤害了他人,就成立故意伤害罪,而不要求其中的“他人”完全同一。故意伤害致死也是如此。B与C的身体均受刑法保护,发生对象认识错误或打击错误并不影响A的伤害行为性质,理当以故意伤害致死论处。(3)如果行为人张三对李四实施伤害行为,既没有发生事实认识错误,也不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同时伤害王五,由于某种原因致使王五死亡的,则难以认定张三的行为成立故意伤害致死。故意伤害罪的问题解决需要自己遵循国家的有关法律进而更好的保障自己利益不会遭受侵犯,但是只要自己存在此类行为,有关部门就会进行一定程度的判罚,有关当事人需要学会仔细的准备有关资料,在法律诉讼上更好的保障自己的操作不会失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登记结婚都要准备什么东西
      男女在登记结婚的时候是需要准备一些东西的,毕竟办理这类的手续都是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因此这里说的需要准备的东西,其实也就是指要提供的材料。那......


·北海市辖区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是什么
      北海市辖区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是什么广西近年来的各种大型建设不断发展,很多新的建筑物都是在原先的土地上进行改建的。在政府向人民征地进行规......


·国际贸易合同盖章必须用公章吗?
      国际贸易合同盖章必须用公章吗?一、国际贸易合同盖章必须用公章吗国际贸易合同盖章必须用公章。盖公章本身是一种传统的订立协议文书的方式,和自然人......


·借条10万法院起诉费用多少?
      借条10万法院起诉费用多少?一、借条10万法院起诉费用多少?如果仅计算本金10万元的话,诉讼费是2300元。诉讼费仅是原告先垫付,最后由败诉方承担......


·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哪些内容?
      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哪些内容?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促进政府行为公正透明,......


·企业法人变更流程是什么样的?
      企业法人变更流程是什么样的?一、公司变更法人代表流程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工厂的厂长、公司......


·分别财产制夫妻债务谁来偿?
      分别财产制夫妻债务谁来偿?一、分别财产制夫妻债务谁来偿?分别财产制夫妻债务双方共同来承担,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怎么计算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怎么计算一、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怎么计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计算方......


·没有达到河南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公安机关会立案吗?
      没有达到河南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公安机关会立案吗?一、没有达到河南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公安机关会立案吗?没有达到河南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公安机关......


·律师团辩护前需要了解案情吗?
      律师团辩护前需要了解案情吗?律师团辩护前需要了解案情,律师不得接受同一案件两名以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参与刑事诉讼活动。有权委托律师为嫌......


·双方一致同意(非婚生)的抚养权和监护权归乙方
      双方一致同意(非婚生)的抚养权和监护权归乙方二、甲乙双方可以自愿选择以下第一种、第二种或第叁种方式支付子女的抚养费、生活费、医疗费和其他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