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一、遗嘱剥夺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吗?

一、遗嘱剥夺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吗?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公民不仅可以通过设定遗嘱的方式改变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和继承份额,而且还可以取消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把财产遗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法律是禁止以遗嘱方式剥夺其继承权。应当尊重被继承人的意愿,按照遗嘱来处置遗产。任何公民对自己所拥有的财产都具有享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是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之一。因此在本案中,应当按照江柳茂的遗嘱处置遗产,即全部都由苏某继承,江平不得继承遗产。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嘱办理;有遗嘱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民法典》规定遗嘱自由的同时,对遗嘱自由又作出了一些限制性的规定: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第1款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因其不符合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而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被篡改的内容无效。3、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遗嘱内容若违反上述规定,违反的部分一律无效。4、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由此可见,公民立遗嘱时不能剥夺法定继承人中无独立生活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否则,该遗嘱无效。被遗嘱剥夺继承权的无独立生活能力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未成年法定继承人可依法律规定继承其应继承的份额。必要时,还可以适当多分一部分遗产。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遗嘱可以作为遗产分割的相关证据,但遗嘱的有效性必须建立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基础上,如果不符合遗嘱有效性的条件的,则需要按照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来进行遗产分割,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实际的继承关系来处理和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酒后驾车根据驾驶人的体内血液酒精含量多少分为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两种,其中前者为违法行为、主要追究驾驶人的行政责任、处以......


·孕妇流产非工伤的规定是什么?
      孕妇流产非工伤的规定是什么?孕妇流产非工伤的规定是不能够认定成为工伤的话,就不享受工伤保险条例当中的赔偿项目,企业职工非工死亡应享受以下待遇:......


·合同订立的时候如何约定违约金
      合同订立的时候如何约定违约金合同当中违约金条款是很重要的,这也是每一份合同当中都会出现的内容。不过就普通人来讲,在订立合同的时候究竟该如何约......


·债务人有义务为债权人还债吗?
      债务人有义务为债权人还债吗?一、债务人有义务为债权人还债吗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


·软件著作权登记到哪里进行登记?
      软件开发与公司有密不可分的关系。虽然申请软件著作权并不是产生权利的必要条件,但是为了能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软件著作权便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自己写的小说属于汇编作品吗
      一、自己写的小说属于汇编作品吗?1、自己写的小说不属于汇编作品,如果是将若干作品、作品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的选择或编排体现......


·2023年离婚新规定有哪些内容?
      2023年离婚新规定有哪些内容?一、离婚新规定有哪些内容?《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误工费的产生是依据有关事故为基础的
      误工费的产生是依据有关事故为基础的,那么,东莞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方式有哪些,对于这类问题首先就是当事人对于误工费的认定标准具体有哪些,只要标......


·医疗鉴定申请书怎么写
      要写明:一、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电话。二、被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三、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公司的股权离婚时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财产做出分割,而这里的财产包括了一些特殊的财产,如公司股权、知识产权等等。那么针对公司的股权离婚时如何分割呢?我们整理了相......


·怎么认定房产的权属,房产的权属怎么界定
      一、怎么认定房产的权属(一)结婚登记前购房、办理产证的。1、结婚登记前签订购房合同,房款已经全额付清,则该套房产为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能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