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潍坊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流程是什么

潍坊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流程是什么?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ZF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二、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制定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潍坊市的征地补偿款肯定也是每隔几年就会结合经济发展水平适当的进行调整的,因为在国有土地市场价格不断上升的过程中,政府如果制定的征地补偿方案是一成不变的就显得不公平了。但补偿标准会在政府征地的过程中逐步告知全体民众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打人轻伤量刑是怎样的?
      在打人的情况本身就会存在一个故意伤害的主观意图,此时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害情况不同,那么追究行为人的责任也是不一样的。要是打人造成对方轻伤的话,......


·常见开发商有哪些?
      常见开发商有哪些欺诈行为一、开发商有哪些欺诈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1、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


·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标准是什么?
      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标准是什么?关于征地拆迁的问题一直以来都是老百姓热议的话题之一,我们都知道征地拆迁需要给予被占用土地的居民相关的安置补偿......


·车子年检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车子年检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年检验2次。营运载客汽车5年......


·劳动合同成立需要具备哪些条款?
      劳动合同成立需要具备哪些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


·债务纠纷起诉费用一般是多少
      债务纠纷起诉费用一般是多少现实生活中,因为债务问题而产生纠纷的情况可以说是很多的,而这种情况下只有尽快的解决纠纷,才能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买卖不破租赁是否以备案为前提?
      一、买卖不破租赁是否以备案为前提?买卖不破租赁不以备案为前提,成立买卖不破租赁的条件是:1、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要适用该制度,在所有权......


·诈骗罪批捕后放回来吗?
      一、诈骗罪批捕后放回来吗?批捕是已经有了犯罪的证据了和逮捕不同,一般是没有可能释放的。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认为证据......


·网络诈骗是什么?
      网络诈骗是什么案件呢?如今网络购物已经成为了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给人们日常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一些不法分子也将骗人的手段搬到了网上,通过发......


·医疗事故鉴定由哪个部门负责?
      对医疗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其实少不了要进行鉴定,除了可以据此确定医护人员、医疗机构的责任外,同时也是可以作为日后赔偿的依据。但实践中,并不是......


·债务转移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债务转移应当具备哪些条件由于债务的转移可能会损害债权人的债权,因此法律对债务转让的条件做了严格的规定,具体包括以下条件:(一)须有有效债务存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