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一方在婚前取得产权的房产,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房产都归产权方所有。婚后共同财产支付部分购房款的,在离婚分割房产时,获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补偿。二、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婚后才取得产权证的房屋,离婚后房产归谁??一般情况下,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此种情况下,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后,交易已经完成,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因此,即使未取得房产证,该房产也应认定为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房产归购买房屋房所有。三、一方婚前贷款购买,个人财产支付首付,产权登记在己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房子如何分割?这种情形,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有明确规定,即“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与首付房名下,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子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有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所以,此时登记的房产归登记一方,共同还贷的房款及房子的增值由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四、婚前双方出资购买,产权证之登记一方的,离婚房子如何分割?此种情况下,最是麻烦,也最易产生普通公众认为的不公。此种情况,离婚时登记方承认共同出资的,则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登记方不承认另一方有出资,且未登记方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事实或出资不是赠与的,则登记的房产属于登记方,在离婚分割时,只对另一方给予补偿即可。五、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如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该房屋属于登记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六、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离婚时房子如何分割?此种情况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未登记一方可以请求分割此房产。七、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毫无疑问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财产分割的原则并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割。关于一方在结婚之前就已经购买的房产,由于存在的情况也比较多,因而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作出处理。若是房产是在结婚之前就支付了全款,那即使是在结婚之后才取得的房产证,那该房产也应当认定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债权转让需要谁通知债务人?
      债权转让需要谁通知债务人?一、债权转让谁负有通知义务?虽然出让人、受让人均可为通知,在诚信社会中有利于债权正常的自由流转,但当前我国目前市......


·提出管辖权异议要什么证据
      提出管辖权异议要什么证据管辖权异议的证据主要涵盖几个方面即可。1、能证明诉讼标的的发生地点的证据;2、证明受理法院无权管辖此诉讼标的的法律规定即......


·夫妻离婚房子如何平分?
      许多夫妻在离婚之时会由于财产分割的问题引发争议,而所有财产中,房产由于其作为不动产的特殊性质,在分割时无法通过直观判断进行分割。我们知道,如......


·合同违约金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
      合同违约金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可以,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法规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


·工伤医疗费不能报销部分由谁承担?
      工伤医疗费不能报销部分由谁承担?工伤医疗费不能报销部分由谁承担工伤医疗中,不能报销的费用按所在省市规定分别情形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和医疗机构......


·发行公司债券由哪个部门决定的 公司在发行的时候,股票和债券
      发行公司债券由哪个部门决定的公司在发行的时候,股票和债券都是有价值的证券,是证券市场上的两大金融工具,公司发行债券的公司在经营上要有投资的......


·在我国回迁房有大产权的吗?
      在我国回迁房有大产权的吗?拆迁的是商品房,回迁房自然是应当商品房。拆迁的是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或者是经济适用房,回迁房的性质一般不是商品房。回......


·2023实体企业融资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实体企业融资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企业融资对于大型节或者中小型企业来说是一件非常常见的事情,因为企业的融资可以帮助企业扩大经营的规模,从而促进......


·民事诉讼程序欠款不还的的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程序欠款不还的的起诉流程是怎样的?民事诉讼程序欠款不还的起诉流程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体诉讼程序如下:(一)起诉(二)受理:符合......


·离婚起诉书一次性补偿抚养费可以增加吗?
      离婚起诉书一次性补偿抚养费可以增加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


·劳动关系客体是指什么?
      员工在企业工作,获得企业发放的报酬,并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就构成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一种关系,劳动关系中包括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