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利用虚拟货币非法集资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利用虚拟货币非法集资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利用虚拟货币非法集资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利用虚拟货币非法集资的量刑标准是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不等。虚拟货币常见于网络平台,特别是经常打游戏的这些人对虚拟货币应该都不陌生。但在量刑的时候需要考虑非法集资的数额以及造成的具体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条? 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巨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二、非法集资最新方式
  
  1、最常规的集资新方式:借贷平台,金交所,文交所,看收益,吐本金,实为庞氏骗局;
  
  2、最泛滥的集资新方式:微商传销;
  
  3、最隐蔽的集资新方式:消费返利,伪装者,合法外衣消费模式防不胜防;
  
  4、最潮流的集资新方式:虚拟货币,新概念外汇跟单,打着国际化口号忽悠吸粉;
  
  5、最昧良心的集资新方式:养老投资,保健 旅游 产品。
  
  三、非法集资的特征
  
  非法集资四大特征: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虚拟货币形式的非法集资案件对绝大多数的人来说是比较陌生的,因为有很多人对虚拟货币都不是特别的了解,但是,最终的量刑标准也并不主要取决于犯罪嫌疑人所使用的非法集资的手段。虚拟货币也是当事人合法的财产权,该怎么量刑和非法集资的案情是有关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虚假诉讼罪的立案条件有哪些
      虚假诉讼罪的立案条件有哪些一、虚假诉讼罪的立案条件有哪些1.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一)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债务的;(二)与......


·使用假币罪量刑标准细分是什么?
      使用假币罪量刑标准细分是什么?使用假币罪量刑标准细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持有、使用假币罪】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


·公民的著作权可以被继承吗?
      公民的著作权可以被继承吗?公民的著作权不一定可以被继承,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他享有的著作财产权在本法规定的......


·有限公司实收资本和注册资本的合并比例是多少
      有限公司实收资本和注册资本的合并比例是多少?有限公司实收资本和注册资本的合并比例是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第二十八条规定:......


·涉嫌婚姻诈骗罪怎么判刑?
      没有婚姻诈骗罪这一罪名,利用婚姻进行诈骗的定罪名为:诈骗罪。二、是否构成诈骗罪,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要分清利用婚姻索取财物或者欺骗对方结婚等......


·夫妻的共同债务有哪些?
      夫妻的共同债务有哪些?丈夫和妻子在共同从事生产、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债务一般是指丈夫和妻子用以维持共同生活或家庭在农村承包业务和夫妻从事生产和......


·最新饲料购销合同样本
      最新饲料购销合同样本饲料购销合同样本供货方(甲方):_________定购方(乙方):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开车撞死人没过错要赔钱或坐牢吗
      开车撞死人,可能是由多种情况引起,其定罪量刑的标准也根据当事人的主观意图以及客观事实等综合判定。其产生的赔偿责任,和相关的刑事处罚有以下几种......


·既有新罪又有漏罪怎么计算
      既有漏罪又有新罪的,应当先将漏罪进行先并后减得出刑期,再将新罪刑期与前罪还未执行的刑期相合并进行处理。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


·2023年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2022年3月3日发布的《2021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3年1月20日发布的《经济运行回稳向好总......


·执行庭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执行庭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法院的执行庭通常作为一种强制执行判决结果的机关存在,如果法院判决作为第一部分,下达了审判结果,那么执行庭执行就作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