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一、遗嘱公证后更改流程是什么?

一、遗嘱公证后更改流程是什么?
  
  (1)申请
  
  遗嘱人办理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遗嘱人可通过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居住地办理。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遗嘱涉及的不动产/动产的权属凭证、遗嘱受益人的身份证明等,遗嘱受益人如系立遗嘱人的近亲属的,还应提供关系证明。
  
  (2)审查
  
  根据《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公证处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查:立遗嘱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是否有共有情形;遗嘱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是否完备,文字表述是否准确,签名、立遗嘱日期是否齐全;办证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3)出具公证书
  
  通过审查的,公证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出具公证书。
  
  二、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的条件
  
  (1)当事人必须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
  
  (2)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且并未受到任何人的胁迫诱使;
  
  (4)撤销公证遗嘱的原因真实、明确。
  
  三、什么情况下遗嘱无效?
  
  1、遗嘱人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最高法《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1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因此,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如果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就是无效的。
  
  2、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立遗嘱人所立的遗嘱是在受胁迫、受欺骗或神志不清的情况下进行的;伪造的遗嘱;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篡改也有可能导致部分无效,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3、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间冲突造成遗嘱无效。
  
  遗赠扶养协议因是双务的合同,其法律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再次是继承。对同一财产有不同的方式的,以效力最高的遗赠扶养协议为准。如果,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遗赠相冲突,冲突部分的遗嘱内容无效。
  
  4、遗产中的消极财产大于或等于积极财产,即债务清偿后无剩余财产,导致遗嘱无效。
  
  有些人在办理遗嘱公证的时候,根本就没有考虑清楚有可能会面临的法律后果,如果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也可以随便被修改,那办理公证也就没有任何实质的作用了。如果以后还想要对遗嘱进行更改的话,奉劝当事人就没有必要着急忙慌的去办理公证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审查起诉期限什么意思?
      一、审查起诉期限什么意思?审查起诉期限是一个月或一个半月,所以如果快的话从补充侦查完毕再次移送到检察院起一个月内,最多不超过一个半月就到法院......


·土地使用权转让营业税的规定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营业税的规定是什么?1、营业税根据2003年1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


·离婚诉讼起诉地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离婚诉讼起诉地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离婚案件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


·专利权是从什么时候起算?
      专利权是从什么时候起算?专利权有效期均自申请日起计算,根据《专利法》,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


·一般情况下法院退侦几次?
      一、一般情况下法院退侦几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


·离婚之后小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
      众所周知,很多时候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才会涉及到对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的处理,而此时如果在这方面没有处理好的话,自然也是不允许夫妻离婚的。那在......


·企业改制的情形有哪些
      企业改制的情形有哪些?现在有不少的企业开始着手进行改制的工作,其实进行合理的企业改制也是我国市场经济所需要的,当然企业改制也并不是只有在国家......


·鉴定劳动关系是如何确认的?
      随着我国的经济不断的发展,我国的人们的生活节奏在不断的增加,因此大多数都是上班族,因此在工作中劳动关系对于工作者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主要的确立......


·商标侵权经营者的责任是什么?
      商标侵权经营者的责任是什么?商标侵权经营者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当事人的遗赠立的是遗嘱吗?
      一、当事人的遗赠立的是遗嘱吗?遗赠与遗嘱继承,都是被继承人以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的方式,都须具备遗嘱的有效条件才能有效。这是二者的基本相同点。但依......


·关于绑架罪是怎么处罚的
      关于绑架罪是怎么处罚的一、关于绑架罪是怎么处罚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