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派出所对打架立案会拘留多久?

派出所对打架立案会拘留多久?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1、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二、行政拘留的特点是什么?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特点有:1、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2、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3、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的一种,也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行政拘留时间最长不超过15日。4、对于一个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并执行完毕后,案结事了。三、哪些情况下可以不予拘留?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3、七十周岁以上的;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综上所述,一般打架斗殴是治安案件,派出所对参与人处罚往往是治安拘留,期限最长十五天,到期后释放。如果打架造成有人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派出所先采取刑事拘留措施,这样,拘留的期限会延长,最长是三十七天,这个阶段,还可能对当事人逮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无意撞死人无谅解书判多久?
      无意撞死人无谅解书判多久?无意撞死人无谅解书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中华......


·员工病假证明算工资的方法是什么?
      员工作为普通人肯定是会在工作压力下身体出现疾病而必须去医院进行治疗,但是这也就意味着员工不得已要暂停单位的工作而影响了完成进度,此时受到损失......


·很多人为了应酬或者参加同学朋友聚会都会喝酒,而在喝酒之后很可
      很多人为了应酬或者参加同学朋友聚会都会喝酒,而在喝酒之后很可能会开车,也就是酒后驾车,这种行为是十分危险的一种行为,很可能会造成严重的交通事......


·男方未到法定结婚年龄是否可以领证?
      男方未到法定结婚年龄是否可以领证?男方未到法定结婚年龄是不可以领证,男女双方必须满足最基本的结婚年龄,才可以进行结婚登记。民法典关于法定结婚年......


·离婚后婚内债务怎么承担
      离婚后婚内债务怎么承担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


·偷税漏税发票没有算吗?
      一、偷税漏税发票没有算吗?对比新旧法律条文的修改(新旧刑法对偷税罪的规定附后),可以看出:1、摒弃了偷税概念。从通常含义上说,“偷”是指......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
      公司在成立之初必须要有一定的注册资本,如果没有注册资本的话,那么就意味着公司没有一些实际的资金,所以对于公司的经营活动也无法运作,当然,国家......


·信访与行政诉讼时效中断有关系吗
      信访与行政诉讼时效中断有关系吗信访与行政诉讼时效中断是有关系的,通过向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进行信访的方式主张权利,属于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


·渭南征地补偿办法有哪些内容?
      渭南征地补偿办法有哪些内容?在我国,有许多农村地段,政府会征用一些土地地段,为了给予拥有此地段的拥有者一些补偿,政府实施了征地补偿标准。政......


·股东变更税务费率是多少?
      股东变更税务费率是多少?一、变更股东的申请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


·如何对无效合同认定 订立无效的合同怎么处理
      无效合同是指已经成立但欠缺生效要件的合同,这样的合同对当事人的利益是不会起到保护作用的,因而实际签订合同的时候就要小心注意,避免造成合同无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