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诉讼时效期间中止的事由有哪些

诉讼时效期间中止的事由有哪些《民诉法》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二、诉讼时效中止的范围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人力不能预见、 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包括自然灾害和人的活动,前者如地震、洪水、台风等,后者如战争、罢工等。出现不可抗力时,使得权利人在客观上无法或不便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行使请求权,而且即使权利人主观上要求行使权利亦无济于事。因此,法律规定时效期间中止计算予以救济是完全必要的。应注意的是,若虽有不可抗力事由发生,但该事由并不因此影响权利人行使权利的,即未造成权利人不能起诉或请求的,则不能适用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概言之,不可抗力为中止事由的构成要件有二:一是须在时效期间终止前有不可抗力的事由存在;二是须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为中断时效的行为。2、权利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且法定代理人未确定或丧失行为能力。法律规定,无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进行民事活动,限制行为能力人可进行与其年龄或智力相适应的法律行为,除此之外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进行,或者经法定代理人许可后方可进行。但若要求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自己行使权利或为中断时效行为,则甚为困难,即便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亦难以胜任。因此,在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确定前,使时效中止计算是理所当然的。将此原因作为中止事由应同时具备两方面的要件:一是须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权利;二是须在时效中止前无法定代理人,若有法定代理人,哪怕是法定代理人有其他不可代理行使权利的理由如生病等,亦不能认为具备此条件。因法定代理人可转托他人为权利行为,故不能因此中止时效计算。诉讼时效的中止与诉讼时效的中断不同,主要就体现在产生的情形和效果上面,其中在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消失之后,诉讼时效是会继续计算,而并不会像诉讼时效中断那样可以重新计算。另外要注意的就是,目前我国的普通诉讼时效已经调整为了三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女方争取子女抚养权吗?
      女方争取子女抚养权吗根据我国的婚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子女抚养的司法解释,出现以下情形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往往会判归女方:1、两周岁......


·期房
      期房,顾名思义,就是还没有建好的,正在建造的房子,开放商从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到取得产权证书的这一段期间的商品房,它与现房的区别在于现房购买后......


·员工辞职后还要加班么?
      员工辞职后还要加班么?劳动者辞职的,是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这一个月之内是应当正常上班的,辞职到期以后,可以要求用......


·没买工伤保险受工伤怎么处理
      没买工伤保险受工伤应该先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可能构成伤残的,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具体的情况,要求公司赔偿各项费用。根据《工伤保......


·民事诉讼多长时间立案?
      民事诉讼多长时间立案?一、民事诉讼立案工作基本程序1、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的诉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2、人民法院审查立案中,发现原告......


·封城后逃离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首先需要区分是否为“恶意逃离”。“恶意逃离”是指明知存在突发传染病或疑似突发传染病症状,不及时就医、主动隔离,拒不执行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措施的......


·公司倒闭可以辞退孕期女员工吗?
      公司倒闭可以辞退孕期女员工吗?一、公司倒闭可以辞退孕期女员工吗?在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孕期女职工。这是对女职工最基本的权益保护。公......


·网络诈骗4000怎么判
      网络诈骗4000怎么判对于被网络诈骗了,很多时候我们都不主动该怎么处理,如果诈骗的金额较小,警察也不会受理的,但是自己心里不好受。对于网络诈骗的......


·
      第一、房屋产权人以及共有人核实签合同前要再次通过房产证确认签合同的是房屋产权人,以及了解产权人的家庭状况,比如是否结婚,配偶是否为房屋共有人......


·危险驾驶罪和与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区别是什么?
      在生活中经常可以听到提醒注意行车安全的劝说,因为在行车的过程中如果不遵守交通法规不认真去行使就很可能会出现一些交通事故,不仅会给自己造成经济......


·反担保合同的效力与实现条件
      反担保合同的效力与实现条件甲乙两方签合同的时候往往会找到第三方进行见证以及合同有效的担保,见证人在签署合同的时候往往会为了某些原因,与债务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