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试用期请假对转正有没有影响试用期请假一般不影响转正

试用期请假对转正有没有影响试用期请假一般不影响转正,符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请假属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试用期中,除非劳动者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解除情形,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二、试用期不合格能否延长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了试用期的上限,即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达不到用人单位的要求,用人单位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不得延长试用期,用人单位延长试用期的,属于违法约定试用期,需承担相应的。但是,实践中有一种特殊情况,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未达到法律规定的上限,比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未达到六个月的上限,用人单位可否在三个月试用期满后以劳动者不符合要求为由延长试用期至六个月呢?笔者认为,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届满的,如果用人单位延长试用期,属于再次约定试用期的情形,违反了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的规定,同样属于违法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不得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延长试用期,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的,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法律中规定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而各个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约定具体试用期长短的时候,往往会考虑到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而这刚好也是法律中明确规定了的。在约定的试用期届满之后,若能证明员工不合格的,也不能延长试用期,此时可以按照法律中规定的“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从而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现实中对诈骗罪判刑后还要还钱吗?
      以欺骗的方式来获取受害人的财物,这样的行为也是要达到了具体的数额标准之后,才会被认定为诈骗罪。那么之后才能对行为人量刑处罚,那现实中对诈骗罪......


·五方验收和竣工验收谁先
      竣工验收,(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二......


·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告公司吗?
      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告公司吗?能胜诉吗??一、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告公司吗?可以的。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是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


·民事诉讼涉嫌刑事犯罪怎么处理?
      公民因为别人的民事方面的侵权而针对对方的行为提起了民事诉讼,但是法官在受理之后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不仅存在民事方面的侵权还已经触及了刑事上......


·什么是公司的破产清算?小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什么是公司的破产清算?小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是怎样的?公司破产清算的定义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


·女儿和儿子的赡养区别是什么?
      我们知道自古以来子女就有义务责任去赡养父母,但是仅今年子女抛弃父母的现象频发发生,国家在道德教育的同时也在法规中明确规定相关责任,入股故意抛......


·股权投资需要具备什么能力
      股权投资需要具备什么能力公司的发展离不开各位股东的鼎力支持,公司股东是支撑这个公司发展下去的决定性因素,股东的决策关乎着这个公司的前途和命运......


·新婚姻法儿女抚养费都包括了哪些内容
      =父母一旦离婚,要是家里还有尚未成年的子女,那此时就需要同时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一方面是确定抚养权,另一方面就是确定抚养费数额了。那您知......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死亡债权怎么办?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死亡债权怎么办?众所周知,公司法人负责着公司体制内的一切经济债务责任,是公司运作的核心。除此之外公司法人对于·债务也是有......


·我们知道,机动车驾驶证分为不同等级,不同等级的驾驶证所能驾驶
      我们知道,机动车驾驶证分为不同等级,不同等级的驾驶证所能驾驶的车辆是不同的,如果持有的是C证,当事人就不能驾驶大型车辆,而如果当事人想要考取大......


·债券不是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凭证吗
      债券不是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凭证吗债券目前根据发行人不同主要分为三类债券,其在目前的商业交易中十分常见。债券这类有价证券,发行的主要目的是为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