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故意毁坏财物罪2万元会怎么判刑?

故意毁坏财物罪2万元会怎么判刑?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2万元会怎么判刑?
  
  故意毁坏财物罪2万元的一般会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只要毁坏的财物达到了3次以上还有损失在2000元以上的都会以此来进行判刑;对于此案件的处理一般就会根据金额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
  
  1.《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部分罪名定罪量刑情节及数额标准的意见》刑法第275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⑴毁坏公私财物价值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
  
  ⑵毁坏公私财物3次以上的;
  
  ⑶纠集3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造成财物损失2000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
  
  ⑷严重情节的其他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⑴毁坏公私财物价值5万元以上的;
  
  ⑵纠集3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造成财物损失2万元以上的;
  
  ⑶特别严重情节的其他情形。
  
  3.故意毁坏财物,在浙江如毁坏财物的价值符合浙江高法以上量刑意见的,将按相应条款判处。本罪责任主体为满16周岁者,具有主观故意,采用砸、捣、摔等手段破坏财物用途和价值,破坏的价值以公安机关委托相关机构鉴定为准。按照你的描述,2万元符合意见第(1)规定,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二、和寻衅滋事罪的区别
  
  寻衅滋事罪是从1979年刑法的流氓罪中分离出来的四个单独罪名之一。1997年刑法第293条将其规定为独立的犯罪行为和罪名,并列举了四类客观行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有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公民故意毁坏他人的财物只要条件一旦构成必定就会接受处罚,而金额越大所产生的刑法就会越重,这也是为了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所以,执法人员在处理的时候就会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这样才能更好的处理这起案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根据调查显示
      根据调查显示,男人在婚内出轨的情况是要远多于女人出轨的,然而因此导致夫妻最终离婚的情况也不在少数。而因为男方有出轨的情况,自然在离婚的时候很......


·铝制品买卖合同
      立合同人:    供方:______       地址:____市____街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      职务:______......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可以遇到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出现交通事故的主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可以遇到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出现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不遵守交通规则,在很多情况下出现交通事故的原因是醉驾导致,醉驾可能会造......


·天津离婚房产纠纷律师费是多少?
      当我们在离婚时遇到一些关于房产纠纷方面的问题无法得到解决时,会请相关的律师来帮助我们解决问题,一般情况下的律师费是多少呢?下面为您介绍天津离......


·职务发明的优先受让权是谁
      职务发明的优先受让权是谁职务发明的优先受让权是发明人。职务发明创造完成者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六条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


·试用期被辞退会有赔偿吗
      试用期被辞退会有赔偿吗一、试用期被辞退会有赔偿吗需要看是因为什么原因被辞退的,如果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辞退试用期员工,......


·铁路运输损害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铁路运输损害赔偿的条件有哪些一、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条件??1、因受害人翻越、穿越、损毁、移动铁路线路两侧防护围墙、栅栏或者其他防护设施穿越铁......


·国家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新政策有哪些规定
      国家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新政策有哪些规定?1、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一)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包括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


·一、结婚六年以后买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结婚六年以后买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新婚姻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结婚六年以后买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


·一、女方如果有乙肝离婚抚养权吗?
      一、女方如果有乙肝离婚抚养权吗?男方如果身体健康,经济条件合适会判给男方的几率更大。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


·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区别
      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日常生活中存在一些涉及金钱数额大的经济交易,需要签订一份合同保障交易的公平进行,但是对于一份合同的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