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一、出租人享有解除权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出租人享有解除权的情形包括哪些?
  
  普通的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享有解除权,能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有4种: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
  
  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
  
  4、租赁合同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二、法律依据是什么?
  
  《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三、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哪些?
  
  租赁合同可以解除,但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不仅是对违反租赁合同方的惩罚,也是尽量减少损失的一种补救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
  
  2、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在允许的合理延长时间内仍未履行合同,造成生效合同因一方的原因无法履行,致一方损失并继续扩大损失。
  
  3、因发现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这种情况是指法律上规定的是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且不可抗拒的事件。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由于这种情形的产生,导致一方或双方的损失,如不及时解除合同,损失将会继续扩大。
  
  5、不定期的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可随时解除租赁合同。
  
  6、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解除合同。
  
  出租方是有权提出合同解除的,但是如果在租赁期限还未届满,承租方也无过错或者是违约的情形直线,如果出租方主张解除租赁合同的,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支付违约金,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在不定期租赁合同中,出租方也有权解除合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夫妻一方的债务另一方不知情时所借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的债务另一方不知情时所借是夫妻共同债务吗?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所借的债务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如果是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


·婚前财产离婚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说实话,在结婚以后,其实大多数夫妻对于财产的部分都是共同管理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能夫妻双方不会想那么多。毕竟是在一起过日子,也不会分的那么......


·民事诉讼二审时间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二审时间的审理期限是多久?出现民事纠纷都会去法院进行起诉的,之后在案件的跟进过程中如果一审结果当事双方都不满意就会进行二审,那么民事......


·一、交通事故中误工费上诉状的内容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中误工费上诉状的内容有哪些?上诉状,是民事、行政或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民事、行政或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


·营养费是车辆交强险赔偿范围交强险是什么
      拥有一辆私家车是一件好的事情,但是同时也带了一些危险,比如交通施工,那么营养费是车辆交强险赔偿范围交强险是什么?这个赔偿范围不包括营养费包括......


·新公司法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最低是多少钱?
      新公司法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最低是多少钱?现在大小公司非常的多,但是作为一个合法的公司,应该到相关的工商部门进行去注册,那么新公司法一......


·如果怀孕6个月能要抚养费吗?
      如果怀孕6个月能要抚养费吗?可以,首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解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


·什么是犯罪故意 犯罪故意的类型有哪些
      什么是犯罪故意行为人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状态。犯罪故意的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认识因素......


·夜间施工许可证在哪里办理,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夜间施工许可证在哪里办理,办理程序是怎样的?进入夏天之后由于白天的温度比较的高,所以不少的单位会选择在夜间进行施工,当然还有些企业是因为要赶......


·一、离婚可以分个人财产吗?
      一、离婚可以分个人财产吗?离婚时是不可以分个人财产的,并且对于那些至提出分割财产,但是双方依旧维持婚姻关系的请求,法院是不会受理的。故而为了避......


·一、买房子首付可以贷款吗?
      一、买房子首付可以贷款吗?买房首付是不可以贷款的。因为考虑到贷款的还款风险,相关的部门都会要求购房人提供一部分首付,以证明个人有还款能力。如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