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涉嫌犯罪中止审理申请书范文是怎么样的?

涉嫌犯罪中止审理申请书范文是怎么样的?
  
  一、涉嫌犯罪中止审理申请书范文是怎么样的?
  
  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
  
  申请事项:请求贵院依法裁定王某某诉申请人一案中止审理。
  
  事实与理由
  
  因为涉嫌经济犯罪,特向人民法院申请中止审理。
  
  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
  
  申请日期:
  
  二、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50条对诉讼中止的情形做了明确规定: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三、刑事中止情形:
  
  1.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者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4.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中止审理。被告人归案后,应当恢复审理,必要时,应当对被告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5.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四、刑事案件中止审理有哪几种
  
  中止审理是在审判过程中,出现了某些使审判活动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审判人员决定暂时停止审判活动,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
  
  1、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者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4、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中止审理。被告人归案后,应当恢复审理,必要时,应当对被告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5、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综合上面所说的,犯罪案件如果在中止审理的时候就一定要写一份申请书只有得到上级部门的同意之后才可以实施,中止审理的案件一般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把所有的条款写清楚,只有合理、合法才能进行审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抗税罪判几年?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抗税罪判几年?据《刑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抗税罪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


·起诉离婚在什么情况下不能离婚
      起诉离婚在什么情况下不能离婚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这样规定是很有必要的,很多女性在此期间,......


·工伤认定时效的接续原因有哪些?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有人因为发生工伤但申请期限已过的情况发生。其实,这种情况在某些情况下还是可以通过工伤认定时效接续来补救的。那么,......


·银行托收证明怎么开
      银行托收证明怎么开一、什么是银行托收托收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种。光票托收是指金融单据不附带商业单据的托收,即仅把金融单据委托银行代为收......


·法律规定把人打残疾了怎么判?
      把人打残疾了怎么判刑把人打残废了,可能是十年以上的刑期,也有可能是无期徒刑,这要看危害手段与致残结果(危害后果)及因果关系来综合裁量。《中华人......


·故意伤害致死证据都有哪些
      故意伤害致死证据都有哪些一、故意伤害致死证据都有哪些?故意伤害致死证据没有强行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中华人民共和......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违反国家规定,在境内非法买卖醋酸酐等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的,可能涉嫌犯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当然,如果没有......


·一、老赖去世子女不继承遗产吗?
      一、老赖去世子女不继承遗产吗?老赖去世后子女可以继承遗产,但在继承遗产之前要先清偿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案由是怎样的?
      每个驾驶人都遵守交通规则,才能保证道路的畅通与规范;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规则,才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道路交通事故责......


·设立分公司流程及所需材料是什么
      设立分公司流程及所需材料是什么1、核名(1)地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2)所需材料:①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②授权书③商标注册......


·刑法不批捕的条件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不批捕的条件有哪些?刑法不批捕的条件有以下几点:①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侦查机关查获的犯罪嫌疑犯罪的证据达不到认定犯罪嫌疑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