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拆迁,是按房屋实际面积补偿还是按人均安置面积补偿?
一、公租房拆迁,是按房屋实际面积补偿还是按人均安置面积补偿?
1、房屋拆迁补偿原则上是按房产证面积计算的,但由于各地实际情况不同,地方政府需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适合当地状况的补偿安置政策,来进行科学合理的征收拆迁和补偿安置,以兼顾社会经济发展和百姓生活的需要。如在某些地方,在住补偿中低于人均住房面积标准的,可享优惠待遇,在这样的情况下才按户口人数的计算。
因此,房屋拆迁补偿,是以人口和房屋面积两相结合的科学方式来综合考虑计算的。
2、从具体的征收拆迁项目看,有的项目是按房产的面积为补偿计算的依据,对于房产的户口的情况不予以合计,而有的回迁安置项目则把户口的数量做做为安置面积的计算标准。因此将户口作为补偿依据多存在于有回迁安置房的项目中。
3、在房屋拆迁补偿这单一补偿项上,亦需要考虑多重因素。如农村拆迁补偿标准和城市拆迁补偿标准有相同也有区别,住宅房屋与非住宅房屋不相同以及不同地区的补偿政策也不尽相同,同时还要对房屋装潢以及房屋成新进行评估。在补偿计算中,房屋面积是会加入计算的。
4、拆迁住宅房屋,搬迁补助费根据被拆迁正式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市、地、县的搬家补助标准均有不同。由拆迁人出车搬迁的。不予补助。拆迁非住宅房屋,其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按照被拆迁正式房屋建筑面积×单价计算;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设备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是按户还是按面积?
1、房屋拆迁补偿原则上是按房产证面积计算的,但由于各地实际情况不同,地方政府需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适合当地状况的补偿安置政策,来进行科学合理的征收拆迁和补偿安置,以兼顾社会经济发展和百姓生活的需要。如在某些地方,在住补偿中低于人均住房面积标准的,可享优惠待遇,在这样的情况下才按户口人数的计算。
因此,房屋拆迁补偿,是以人口和房屋面积两相结合的科学方式来综合考虑计算的。
2、从具体的征收拆迁项目看,有的项目是按房产的面积为补偿计算的依据,对于房产的户口的情况不予以合计,而有的回迁安置项目则把户口的数量做做为安置面积的计算标准。因此将户口作为补偿依据多存在于有回迁安置房的项目中。
3、在房屋拆迁补偿这单一补偿项上,亦需要考虑多重因素。如农村拆迁补偿标准和城市拆迁补偿标准有相同也有区别,住宅房屋与非住宅房屋不相同以及不同地区的补偿政策也不尽相同,同时还要对房屋装潢以及房屋成新进行评估。在补偿计算中,房屋面积是会加入计算的。
4、拆迁住宅房屋,搬迁补助费根据被拆迁正式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市、地、县的搬家补助标准均有不同。由拆迁人出车搬迁的。不予补助。拆迁非住宅房屋,其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按照被拆迁正式房屋建筑面积×单价计算;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设备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三、房屋征收拆迁人员怎么安置?
1、如果被拆迁房屋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依据的是国务院令第590号,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根据该条例规定,补偿对象是被征收人,即房屋的所有权人。无房则无补偿。
2、如果拆迁房屋属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主要的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虽为拆迁,但从法律关系层面来说,是土地征收。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3、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四、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1、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2、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3、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4、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对于拆迁中的一些情况,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此类情况因为各种原因,要保证合理公平,一般都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偿,有关政府会做出合理的政策,被拆迁人可以向拆迁方提出合理的要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老公有精神病经常家暴怎么离婚吗
可以。男方精神病经常家暴可以离婚。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婚前隐瞒了精......
·私自把夫妻共同财产给一方可以吗?
私自把夫妻共同财产给一方可以吗不可以。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即夫妻对共同财产,都享有平......
·在缓刑期间可以工作吗?
在缓刑期间可以工作吗可以的。判缓刑的,大多数工作通常可以做,原来有单位的甚至可以保留身份。 《刑法》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 对......
·一、赌博一般拘留期限是多久?
一、赌博一般拘留期限是多久参与赌博一般拘留5天以下,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
·成都儿童车祸应该怎么索赔?
成都儿童车祸应该怎么索赔?发生了交通事故,其实受害对象是不分大人还是小孩的,只要机动车一方有过错,那么就需要按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私募股权投资退出方式有哪些
私募股权投资退出方式有哪些?私募进行的投资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募集资金→选择投资对象→退出,私募资金的募集的目的并不是为了长期占有投资的财产而......
·刑事诉讼立案材料怎样处理?
一、刑事诉讼立案材料怎样处理?刑事诉讼立案材料需要交给司法机关的职员放到专门的档案库之中,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4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
·协议离婚了还能要回抚养权吗?
协议离婚了还能要回抚养权吗?一、协议离婚了还能要回抚养权吗?可以,夫妻离婚后,孩子归一方抚养。经过一段时间,一方或双方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一、夫妻拆迁房财产分割办法是什么?
一、夫妻拆迁房财产分割办法是什么?如果拆迁的房屋是私房,则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
·十年以上员工辞退怎么样赔偿损失
十年以上员工辞退怎么样赔偿损失?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抵押人是银行还是担保公司?
抵押人是银行还是担保公司?一、债务中的银行作为债权人银行债权是指银行基于放贷行为产生的,并依法享有的要求借款人或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按期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