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一、父母遗嘱是否需要限定有效期?

一、父母遗嘱是否需要限定有效期?不需要;遗嘱是被继承人死后才生效,只要死前没有立新的遗嘱则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生效,有效期限没有法律规定。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和第一百八十八条限定了期限,可以视为不同情形的有效期。一是接受遗赠的须有意思表示是两个月之内;二是诉讼时效为两年,三是超过20年不得再行诉讼。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第一百八十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另外,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依据《民法典》及《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遗嘱效力优于法定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遗产分配。一般而言,遗嘱是没有失效期的。但是,一项继承的时效,从继承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开始起为两年,即在你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两年之内应该提起诉讼,超过两年,即可能丧失权利。不知道的,起诉时间最长不超过20年。 这就是诉讼时效。如果遗嘱超过两年,但是受遗赠人只要在知道遗嘱内容不超过两个月的时限内主张权利,应该是受到保护的。遗嘱生效后,即可按照其内容进行分割了。可以是实物分割,也可以是货币补偿。二、遗嘱的效果遗嘱的不生效,是指于遗嘱人死亡时,其所立遗嘱虽然不违法,但却不发生法律效力,即不能执行。遗嘱的不生效与遗嘱的无效,既有不同,又有相似之处。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遗嘱的无效是因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不能发生效力,遗嘱的不生效则并非因遗嘱违法。二者的相似之处在于:被继承人的遗嘱不能执行,遗嘱所涉及的财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遗嘱无效,是指遗嘱因不符合法律的要求而不发生法律效力。遗嘱只要不符合遗嘱有效条件之一,就是不应发生法律后果的无效遗嘱。但民法典特别强调下述几种遗嘱无效: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属于无遗嘱能力的人,不具有以遗嘱处分其财产的资格。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使于死亡之前已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其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所立的遗嘱也仍是无效的,而不能随其具有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有效。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于设立遗嘱后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原设立的遗嘱仍可有效,但其对原设立遗嘱变更或撤回的,遗嘱的变更或撤回无效。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所谓受胁迫所立的遗嘱,是指遗嘱人受到他人非法的威胁、要挟,为避免自己或亲人的财产或生命健康遭受侵害违心地做出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反的遗嘱。所谓受欺骗所立的遗嘱,是指遗嘱人因受他人的故意歪曲的虚假的行为或者言词的错误导向下而产生错误的认识,做出了与自己的真实意愿不相符合的意思表示。胁迫、欺骗遗嘱人的人,既可以是继承人,也可以是继承人以外的人;既可以是因遗嘱人受胁迫、受欺骗所立的遗嘱得到利益的人,也可以是不会从遗嘱人的遗嘱中得到任何利益的人。综合上面所说的,遗嘱一般是立遗嘱的人在生前订立的,而且这份遗嘱一般会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订立,立遗嘱的人也不需要写任何的期限,这份遗嘱只要生效就一般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所以,在立的时候就要分配好所有的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醉酒驾驶致人死亡会怎么处罚
      醉酒驾驶致人死亡会怎么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并且还导致了人员死亡的,一般情况下会按照交通肇事罪来定罪处罚。结合《刑法》中的量刑规定......


·医疗事故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医疗事故律师是怎么收费的一、医疗事故律师是怎么收费的(一)咨询:咨询每件200-500元。律师一旦接受正式委托,咨询费可折抵相应律师代理费。(二)代理......


·主体不同:(一)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主体不同:(一)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合同的一方必须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必须是法人等用人单位;(二)劳务合同的主......


·精神损害的构成要件都包括哪些
      如果对他人的精神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伤害的话,那么对方是可以要求行为人对自己支付精神赔偿金的。但是是否造成精神损害证不是由原告方一个人说了就算......


·上级返还罚没款的规定是什么?
      上级返还罚没款的规定是什么?一、上级返还罚没款的规定是什么?上级返还罚没款的规定是被判处的罚没款不会被返还,现在没有罚没款返还,只是一些地......


·现行刑法对违法运用资金罪既遂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现行刑法对违法运用资金罪既遂量刑是怎么规定的?现行刑法对违法运用资金罪既遂量刑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商......


·技术贸易合同样本是怎样的
      技术贸易合同样本是怎样的技术贸易合同样本受让方(甲方)_______国________公司________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医学生认为不该结婚的疾病是什么
      医学生认为不该结婚的疾病是什么什么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没有规定。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


·一、劳动合同没写明岗位职务是否违法?
      一、劳动合同没写明岗位职务是否违法?劳动合同没写明岗位职务不违法,但不够规范。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


·刑事案件无罪抗诉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无罪抗诉成立的条件有哪些由有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提出,只有出现法定情况,人民检察院才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能提出抗诉......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标准是什么?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标准是什么一、一级资质标准(一)企业资产1、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2、厂房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二)企业主要人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