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宅基地上的房屋能不能继承可以继承父母宅基地上的房屋

宅基地上的房屋能不能继承可以继承父母宅基地上的房屋,但不能继承宅基地。如果你已经居住在城市,但是还是农村户口的话,在本村还是可以继承父母宅基地的使用权。比方说你父母在农村宅基地上修了一栋房子,当他的父母百年离去的时候,只能继承那栋房子,而不能继承宅基地。原因很简单,依据我国法律,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所有权是集体的,使用权是房屋所有人的,也就是说。我们所说的宅基地继承,实际上说的都是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就算继承,也只是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二、这五种情况不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1.已办理分户,并且拥有自己的宅基地宅基地准则是一户一宅,既然已经分户并有了自己的宅基地,自然不能再继承。2.已办理分户,但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农村宅基地资源越来越紧缺,为了保护集体其他人员的利益,不符合条件的子女不能继承。3.不属于农村居民户口由于特殊原因把户口迁走,取消农业户口前又没有把户口迁回来的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但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房屋不能翻修。只能等房子自然坍塌后,村集体收回宅基地。4.宅基地长期闲置或房屋长久失修闲置时间超过两年以上的宅基地,或是常年无人居住的房屋,最后导致房屋坍塌的。这种宅基地都会被集体收回。子女不能继承。5.超出宅基地使用面积的部分宅基地也是有使用面积规定的。在此次土地确权工作中,超标的部分不会被确权,自然也就不能继承了。目前在我国农村地区,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开的,集体经济组织虽然享有所有权,但是使用权却是给了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而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宅基地上修建了房屋,对房屋却是享有所有权的。所以,一般说继承,其实是指继承宅基地上面的房屋,而并非是宅基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非法集资登记算是报案吗
      非法集资登记算是报案吗?非法集资公安机关登记的情况下就算是报案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非法集资案件的被害人是可以到就近的公......


·工伤十级伤残能赔几万
      工伤十级伤残能赔几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既然已经确认是十级工伤,那当事人可以享受七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的......


·不在行政复议范围的包括什么
      不在行政复议范围的包括什么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以下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例如行政......


·无力偿还经济仲裁如何申请?
      一、无力偿还经济仲裁的申请程序(一)受理仲裁程序是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起始。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


·一、出租人强行解除租赁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是否有规定?
      一、出租人强行解除租赁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是否有规定?出租人强行解除租赁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是没有规定的,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


·公司辞退员工少发工资申请仲裁的流程是什么?
      公司辞退员工少发工资申请仲裁的流程是什么一、公司辞退员工少发工资申请仲裁的流程是什么?(一)申请与受理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


·在我国夫妻离婚后抚养权怎么办理?
      我们在生活中常常会遇到,夫妻在离婚后因为各种原因需要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这在我国是被法律所允许的,但是还需要履行相关程序。但因为涉及到法律......


·交通事故责任方拒赔了应该怎么办?
      现在我们出行很多时候都会选择汽车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等,因为使用率越来越高,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是越来越多,发生了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是您都很关心的问......


·签订阴阳合同是否合法
      签订阴阳合同是否合法一、签订阴阳合同是否合法“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预示着风险。从上述介绍什么是阴阳合......


·工伤认定排除性条件
      关于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应否认定为工伤的问题,1996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八条第(九)项规定:职工......


·一、旅游发生交通事故旅游公司怎么赔偿?
      一、旅游发生交通事故旅游公司怎么赔偿?按实际发生的事故来进行赔偿;旅游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往往牵扯到多方的责任,尤其是对组团社和地接社之间的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