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一,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与转租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一,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与转租的适用条件有哪些第一种可以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情形应该是租赁合同合法有效且必须进行登记。因为根据民法原理,物权的变动必须符合公示原则,也就是应该以可被外部所查知的方式表现出来,只有这样,才能使权利具有公信力,具有对抗的效力。租赁权作为一种物权化了债权,必须经过登记公示才能具有公信力,才能对抗第三人。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经过登记后,承租权具有对抗效力,所以,租赁物的买受人(新所有权人)无权解除合同,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二种情形,如果承租人和出租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有买卖不破租赁的条款,并且该条款已经由原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租赁物的原所有权人)以适当方式告知了租赁物的买受人(新所有权人)时,租赁合同是否继续有效呢?本来,按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合同不能约束相对人之外的第三人,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是涉他合同,如人身保险合同,就可以为第三人设定权利义务。从本质上讲,租赁合同中的买卖不破租赁条款也属于涉他合同,原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租赁物的原所有权人)和承租人可以为租赁物的买受人(新所有权人)设定“在该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后,该租赁合同在买受人和承租人之间继续有效”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当承租人和出租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有买卖不破租赁的条款,并且该条款已经由原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租赁物的原所有权人)以适当方式告知租赁物的买受人(新所有权人)后,如果买受人还继续向出租人(租赁物的原所有权人)购买该租赁物,那么,可以视为租赁物的买受人(新所有权人)已经默认了租赁合同中买卖不破租赁条款的效力,因为他已经预见到这样的后果却还愿意买受租赁物,说明他对租赁物已经出租且未到期这一事实持无所谓的态度,所以,租赁物的买受人(新所有权人)无权解除合同,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此类适用条件在实际的生活中是经常发生的,只要自己按照有关的要求来处理,有关房屋的租凭问题就会比较简单,但是如果自己的行为违反了合同上的规定,那么事情的解决就会比较棘手,毕竟涉及当事人双方的权益,一旦自己出现的纰漏,需要承担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行政案件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行政案件构成要件是什么?在我国,行讼案件的构成应当具备以下五个要件:1、原告是认为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


·套路贷员工可以取保吗
      满足条件就可以。取保候审适用条件如下去: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离婚夫妻个人债务怎么办
      离婚夫妻个人债务怎么办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


·一、检察院对醉驾案问什么意思?
      一、检察院对醉驾案问什么意思?一般是进行笔录问询。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沈阳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有什么注意事项
      “五险一金”是如今社会对我们每个人作出的保障,而缴纳“五险一金”同时也是我们每个人对自己的责任。如果你在沈阳生活或是参加工作,即使正处于试用......


·药店买到假口罩怎么样赔偿?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


·土地出让的方式有几种?
      土地出让的方式有几种?一、土地出让的方式有几种??1、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在指定的时间、公开场合,在土地管理部门授......


·一、中国劳动合同法解除可以得到赔偿吗?
      一、中国劳动合同法解除可以得到赔偿吗?中国劳动合同法解除不一定可以得到赔偿,当公司与自己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劳动者等于是失业了,没有了每个月......


·无偿代驾出事后谁来担责?
      无偿代驾出事后谁来担责?无偿代驾:按帮工关系处理,第十三条:“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土地使用补偿款是如何分配的?
      土地使用补偿款是如何分配的?现在我国各城市和农村的开发建设越来越多,修路、建楼房、建厂等都需要征收土地进行使用,而土地是人们赖以生存的根本......


·因为某些行为跟造成的后果是存在着直接的联系的
      因为某些行为跟造成的后果是存在着直接的联系的,我们把这种情形通常简单的称之为因果关系,工伤就是应该属于一种典型的因果关系特征的。如果造成的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