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犯罪分子被批捕了多久会抓人?

一、犯罪分子被批捕了多久会抓人?检察院批捕以后马上就会抓人的,但绝大多数的刑事案件不会等到检察院批捕以后再抓人,在检察院批捕之前就已经先把犯罪嫌疑人给抓起来了的。刑事拘留期间,公安机关才会向检察院递交批准逮捕的相关申请书,人民检察院如果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接到通知书以后,释放之前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就行了。《刑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二、检察院逮捕的条件有哪些?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需要明确的是,批捕程序是司法审理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手段,必须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执行,特别是对于犯罪事实的认定上,必须在充分的调查取证后,才可以进行批捕处理,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认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犯罪既遂和中止的区别是什么?
      一、犯罪既遂和中止的区别是什么?犯罪既遂和中止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犯罪行为是否已经造成了严重的危害,主要区别如下:1、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已经......


·因员工工作失误损失几十万公司可以辞退吗
      因员工工作失误损失几十万公司可以辞退吗?因员工工作失误造成公司损失几十万的公司可以辞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可以辞退员......


·市面上的健康险哪种最好?
      一、健康险的种类健康保险按照保险责任,健康保险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收入保障保险等。健康保险按给付方式划分,一般可分为三种:1、给付型,......


·债权人怎样知道债务人没有钱
      债权人怎样知道债务人没有钱一、调查债务人财产的方式包括:1、由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线索。2、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3、对被执行人人身及住所进......


·劳务合同法对辞退员工的规定是怎样的?
      劳务合同法对辞退员工的规定是怎样的?一、劳务合同法对辞退员工的规定是怎样的?《劳务合同法》对辞退员工的规定具体如下: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


·刑法对赌博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刑法对赌博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赌博行为构成赌博罪的,对行为人的量刑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


·公司可以私自调查员工的犯罪记录吗?
      公司可以私自调查员工的犯罪记录吗?一、公司可以私自调查员工的犯罪记录吗公司不可以私自调查员工的犯罪记录。根据相关规定,国家建立并逐步完......


·注册资本股本总资产的关系是什么?
      注册资本股本总资产的关系是什么?(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7/10.(2)中外合资经营......


·一、北京购房新政策规定有哪些?
      一、北京购房新政策规定有哪些?(一)京籍家庭1、已婚京籍家庭(除通州外):无房的可购买两套住房,已有1套住房的可再购买1套。2、单身京籍家庭(包......


·贫困户八项指标是什么
      贫困户八项指标是绝对贫困人口;相对贫困人口;低收入人口;一般收入和高收入;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领取失业......


·一般如何将夫妻财产分开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如何将夫妻财产分开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用如下方法:(1)实物分割。即财物可以分割的情况下,在不影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