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个人婚前财产会夫妻共有吗?

个人婚前财产会夫妻共有吗
  
  不共有,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二、认定婚前财产时应注意如下方面:
  
  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
  
  2、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曾在1993年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一司法解释规定婚前财产只要经夫妻共同使用、经营、管理并经过一定期限就可以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不符合婚后所得共同制的原理,也不符合所有权取得的理论,而且有超越司法解释权限之嫌。修正后的婚姻法没有采纳这一司法实践中的做法,第18条第1项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指出:“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于前一司法解释与新的司法解释相抵触,因而应以新的司法解释为准。
  
  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三、什么是婚后财产
  
  婚后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种财产。婚后财产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财产具体分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和婚后个人财产,具体区分如下:
  
  1、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具体包括:
  
  ① 工资、奖金;
  
  ② 生产、经营的收益;
  
  ③ 知识产权的收益;
  
  ④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由《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具体包括:
  
  ①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②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③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④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入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第二,《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三,《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四,《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五,《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以上五种情形基本上归纳了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形,但是现实生活是丰富多变的,不可能全部归纳在上述五种情形,具体的情形还需要仔细的分析归类。
  
  下面归纳一下哪些情形下属于个人财产
  
  第一,《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第二,《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为个人财产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三,《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在当今社会虽然说钱不是万能的,但是可以说没有钱是无所不能的。离婚一般夫妻所争夺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和孩子的抚养权。夫妻财产的分割是一人一半的,哪怕另一方从来没有挣到一分钱,但是又权力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还是一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经济补偿金月工资标准指什么
      经济补偿金月工资标准指什么计算经济补偿金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指的是按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正常工作期间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


·工作中被他人伤害的算不算工伤
      工作中被他人伤害的算不算工伤一、工作中被他人伤害的算不算工伤?不算工伤,应当认定为该行为人故意伤害,可要求赔偿,工伤要求在单位因工受伤才可......


·一、交通事故没伤要看病吗?
      一、交通事故没伤要看病吗?应当视情而定,一般不需要,交警大队应当按法律规定的期限结案,伤者的损害赔偿可以由伤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民事诉讼......


·没有办结婚证离婚彩礼怎么退?
      一、没有办结婚证离婚彩礼怎么退?未领结婚证,不存在结婚的事实。如果收了彩礼,在你们结束关系的时候,男方有权利要求你退回彩礼。假如彩礼你没有用来......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


·全责人保车险理赔流程是什么?
      全责人保车险理赔流程是什么?在我们的生活中,每天都在发生着无数起交通事故。如果我们在生活遇到了交通事故全责的情况,应该很多人都没有清楚的了解......


·公司借条但打款不是法人账户有效吗?
      公司借条但打款不是法人账户有效吗?一、公司借条但打款不是法人账户有效吗?以下是一个公司向个人借款借条范本出借方:(甲方)法定代表人:联......


·医院篡改病例可要求赔偿吗
      医院篡改病例可要求赔偿吗对于患者在医疗活动中受到的损害,医院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即要证明医院存在过错才能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医院应当对其医疗服......


·信用卡诈骗中利息是否要算入其中
      我们都知道如果定期偿还信用卡的话是不会产生任何利息的,在使用信用卡消费的过程当中,每个月都要按时将交费的数目如数偿还,否则预期的话会产生相关......


·一个人可以注册有限公司吗
      可以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人公司”、“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两个基本法律特征,一是股东人数的唯一性,二是股东责任......


·电话诈骗泄露个人信息怎么办?
      在当代社会,随着各种科技手段的进步,人们的生活越来越便利,但同时它也带来了一个后果,就是个人信息泄露成为常态。信息会通过网络、电话、办理各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