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最新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我们每年发生十几万起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已经成为人们人身和财产损失的头号敌人。山西省地处内陆,经济水平发展一般,那么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随着我们整理的数据来做一个学习了解。
  
  山西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内容:
  
  一、死亡赔偿金:
  
  城镇居民 22456×20 = 449120元
  
  农村居民 7154 ×20 = 143080元
  
  二、丧葬费赔偿额的计算公式:
  
  丧葬费: 46407÷12个月×6个月=23203.5元
  
  三、被扶养人生活费:
  
  1、城镇居民:13166×(需要扶养年限)×(应承担份额)×(残疾百分比)=( )
  
  2、农村居民: 6017×(需要扶养年限)×(应承担份额)×(残疾百分比)=( )
  
  四、残疾赔偿金赔偿额的计算公式:
  
  1、城镇居民:
  
  一级伤残为22456元×20年=449120元;二级伤残为449120元×90%=404208元;
  
  三级伤残为449120元×80%=359296元;四级伤残为449120元×70%=314384元;
  
  五级伤残为449120元×60%=269472元;六级伤残为449120元×50%=224560元;
  
  七级伤残为449120元×40%=179648元;八级伤残为449120元×30%=134736元;
  
  九级伤残为449120元×20%=89824元;十级伤残为449120元×10%=44912元。
  
  2、农村居民:
  
  一级伤残为7154元×20年=143080元;二级伤残为143080元×90%=128772元;
  
  三级伤残为143080元×80%=114464元;四级伤残为143080元×70%=100156元;
  
  五级伤残为143080元×60%=85848元;六级伤残为143080元×50%=71540元;
  
  七级伤残为143080元×40%=57232元;八级伤残为143080元×30%=42924元;
  
  九级伤残为143080元×20%=28616元;十级伤残为143080元×10%=14308元
  
  五、医疗费
  
  (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住院费、其他)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要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六、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对于收入超过法定纳税数额的,需要出具纳税证明等相关材料)
  
  七、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护理费一般原则是一人,除非存在医嘱)。
  
  八、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最好在票面给予注明;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九、住宿费
  
  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在去往医院进行诊疗、转院、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的过程种所发生的住宿费用,由赔偿义务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一定程度的赔偿。(住宿费不包括受害人住院支出的床位费)
  
  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根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的,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极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原则按照国家公务人员出差标准)
  
  十、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受害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受害人是否需要补充营养,应根据治疗医院或法医的意见确定。营养费给付标准可根据受害人实际需要补充营养情况酌定。(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十一、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从我们汇总的数据显示,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在全国范围内算是中等水平,不高也不低。赔偿内容包括人身损害方面的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财产损失方面就要分为直接损失赔偿和间接损失赔偿了,其中对间接损失的计量比较复杂,是赔偿标准执行方面的一个争议点。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诈骗罪应当如何认定?
      诈骗罪应当如何认定?一、诈骗罪应当如何认定?1、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


·挂牌公司定向增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有哪些
      挂牌公司定向增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有哪些?一、挂牌公司增资流程挂牌公司进行定向增资,其工作流程挂牌公司定向增资流程(1)挂牌公司委托推荐机构会......


·在我国夫妻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谁给
      如果说到现在为止都有人根本就不了解我国的婚姻法,可能有些人会觉得,在当今这个法制时代居然不了解婚姻法是非常的不可思议的。但生活当中确实如此,......


·犯罪判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犯罪判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1、《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


·两个孩子离婚抚养权归女方是否可以?
      两个孩子离婚抚养权归女方是否可以?两个孩子离婚抚养权归女方是可以的,对于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


·父母遗嘱立好子女还可以改变吗?
      父母遗嘱立好子女还可以改变吗父母遗嘱立好以后子女是没有改变的权利的,对于父母的自书遗嘱,只有父母才有权利更改,立遗嘱时子女可以不在场。只要是......


·偷税漏税那个部门处理?
      偷税漏税那个部门处理?1、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举报。由于国税地税管辖范围不一致,要注意弄清楚举报内容涉及的税款属于哪个税务机关管辖。......


·醉驾可以请律师吗?
      醉驾可以请律师吗?醉驾可以请律师进行辩护,这是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被告人的权利。醉驾不能做无罪辩护,仅可在分析案情的基础上,争取做从轻......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需要提前通知吗,应该怎么做
      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事实劳动关系后必须要做的一件事,而签订劳动合同也是保护劳动者的一种必要方式,但劳动合同续签的问题一直是许多......


·什么是行政强拆,与司法强拆有什么区别
      什么是行政强拆,与司法强拆有什么区别我们经常听说的强拆应该是司法强拆,但是实践中还存在一种强拆,那就是行政强拆,您知道什么是行政强拆吗?这与司......


·非法吸存和非法集资区别在哪里呢?
      区别如下:1、概念方面的区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非法集资罪是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