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公司变更注销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变更注销的条件是什么公司变更项目程序走完,领到新的相关证件,即可进行注销,程序如下:
   一、公司注销的条件: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
  备注:吊销营业执照即公司注销,如果以后不打算再开公司的话,事实上无需办理注销手续,因为工商营业执照在每年年检时如果不年检,将会自动注销公司的执照。另外如果公司不再去报税,税务局也会停止公司的税务登记证。不过如此做法的前提是,3年内将不再有资格成为公司法人,3年后才可恢复正常。
   二、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备注: 在公司注销之前,首先要做清算,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公司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公司清算因清算的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分,例如公司因破产而清算,适用《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公司因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和被责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适用《公司法》和《民事诉讼法》。
   三、公司注销的流程:
  先注销税务——再注销代码——再注销银行——最后注销工商
  1、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2、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3、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再去注销公司) ;
  4、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
  5、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
  简单来说就是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再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而后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最后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至此吊销营业执照。
   四、注销公司的周期:
  一般为一到三个月 ,因为工商要查债权债务 ,税务要查规税状态 还要登报公示等。
  以上就是我们对“公司变更注销的条件”问题的回答。公司变更注销并并不是一件可以随意注销的事,只有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等情况发生时,公司才会进行注销。注销时要按照严格的法律法规进行。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西银高甘肃省征地补偿标准
      西银高甘肃省征地补偿标准为了社会全体公民的共同利益,政府必须进行征收土地政策,很多农民不理解为什么要把自己赖以生存的土地征收,同时担心土地被......


·个人债务纠纷的举证要怎么做
      举证这个词听起来很“高大上”,但其实简单的说,它就是“摆事实,讲道理”。可在遇到有关个人债务的纠纷时,“摆事实,将道理”也不是那么容易的。那......


·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一)保证期间是不变的,在合同签订时即已有了准确的界定;(二)保证期间的起算点是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小股东退股怎么样退
      股份只能转让,不能退股。小股东可以转让自己的股份。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


·在我国自己是初次醉驾会坐牢吗?
      在我国自己是初次醉驾会坐牢吗?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只要确认了以后都是要坐牢的,但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争取缓刑,如果争取到缓刑就有可能不用坐......


·在我国癫痫婚姻可撤销吗
      我国新婚姻法当中的可撤销婚姻,无效婚姻,以及诉讼离婚的时候需要提交的证据,这都是不一样的。可是有一部分人就容易将三者相混淆,而且有人对于我国......


·涉嫌贩毒要怎样处罚呢?
      该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应当予以相应的刑罚。具体量刑是:《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


·当皮包公司法人代表为什么要规避风险?
      当皮包公司法人代表为什么要规避风险?一、当皮包公司法人代表为什么要规避风险一般来说,皮包公司有两样问题1、靠骗赚钱,常用“买空卖空”等手段行骗......


·经济补偿金是否必须一次性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一般即
      经济补偿金是否必须一次性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一般即一次性补偿完毕,对于是否分期付款的,当事双方需协商处理。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


·税法规定股东借款需要算利率吗?
      税法规定股东借款需要算利率吗?税法规定股东借款需要算利率的,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


·如果当事人不批捕会网逃吗?
      一、如果当事人不批捕会网逃吗?网上追逃人员的范围包括司法机关已批准或决定逮捕、刑事拘留和有证据证明已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