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诉讼时效抗辩适用的范围有哪些?

诉讼时效抗辩适用的范围有哪些?诉讼时效的使用一般主要用于债权请求权,特殊情况可适用于物权请求权。诉讼时效抗辩是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即对已进入诉讼阶段,对对方当事人违反有关“诉讼时效”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请求驳回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且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诉讼时效只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即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所谓债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基于债的关系而产生的、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二、司法解释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民法总则第196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于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其他依法不适用于诉讼时效的请求权其他依法不适用于诉讼时效的情形如:存款,企业债券(股票),形成权,国家财产,未按时出资的补足责任等。以上就是诉讼时效抗辩适用的具体情况,对于诉讼时效可以适用于抗辩的相关规定在法律上也有明确,如果对相关情况不了解的,可以聘请律师或者向司法机关直接咨询处理,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来对诉讼时效抗辩权进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已付房款一倍惩罚性赔偿金适用于什么情况?
      已付房款一倍惩罚性赔偿金适用于什么情况?已付房款一倍惩罚性赔偿金主要适用的情形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


·一、买卖不破租赁押金处理是怎么规定的?
      一、买卖不破租赁押金处理是怎么规定的?买卖不破租赁押金一般都是在过户之后交给新产权人的,因为《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


·拆迁维权有效吗?会不会被威胁?
      拆迁维权有效吗?会不会被威胁?有效的,需要明确的是征地拆迁案件是属于行政案件,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双方当事人的地位是不平等的,一方......


·房屋租赁协议撤销需办理哪些手续?
      您都知道,当我们去租房子的时候需要签订租赁协议,那么当我们需要解除房屋租赁关系时,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针对房屋租赁协议撤销需办理哪些手续?”这......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附英文)
      (一九八三年八月十七日国务院批准)一、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侨民)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


·被判处缓刑期间多久家访一次
      被判处缓刑期间多久家访一次一、被判处缓刑期间多久家访一次?缓刑期间多久家访一次这个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


·案件中没收财产属于什么制裁
      案件中没收财产属于什么制裁?没收财产属于刑事制裁。没收财产,属财产刑,他是指将犯罪人个人所有的财物、现金、债权等财产全部或部分收归国有,不......


·患职业病的情况不属于工伤
      ?一、患职业病的情况不属于工伤吗职业病属于工伤。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工伤保......


·法律规定中医疗事故处理技巧有哪些
      法律规定中医疗事故处理技巧有哪些(1)医患双方自行调解;双方对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达成一致协商意见的,可签定书面的调解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流程是怎样的?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流程是怎样的?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流程??一、提交材料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和年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


·最高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解释
      最高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