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一、公证或律师见证遗嘱是否有效?

一、公证或律师见证遗嘱是否有效?公证或律师见证遗嘱是有效的,但如果存在违法条款则无效。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 律师为遗嘱作见证是律师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律师见证证明的遗嘱为律师见证遗嘱。承办见证业务的律师为见证律师。 遗嘱人聘请律师为遗嘱作见证应当与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协议,按约缴纳见证费用,并向具体承办律师开具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应向遗嘱人开具发票。 律师见证遗嘱应当由两名律师共同在场办理,其中至少应有一名执业律师,并由两名见证律师在见证书上署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或见证专用章。 见证律师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则不能担任所涉遗嘱的见证人;见证律师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也不能担任所涉遗嘱的见证人。二、司法解释《律师见证遗嘱规则》第七条申办律师见证遗嘱,遗嘱人应向见证律师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三)见证律师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第八条见证律师应当依法对遗嘱内容进行审查,并着重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况。 遗嘱所涉及的内容违法或根本不可能具备法律效力的,见证律师应向遗嘱人说明情况并建议遗嘱人予以修改、调整。如果遗嘱人拒绝修改、调整,见证律师应当拒绝见证。第九条 见证律师询问遗嘱人,除其他见证人、翻译人员外,其他人员一般不得在场。见证律师应当制作谈话笔录。谈话笔录应当着重记录下列内容:(一)遗嘱人的身体状况、精神状况;遗嘱人系老年人、间歇性精神病人、危重伤病人的,还应当记录其对事物的识别、反应能力;(二)遗嘱人家庭成员情况,包括其配偶、子女、父母及与其共同生活人员的基本情况;(三)遗嘱所处分财产的情况,是否属于遗嘱人个人所有,以前是否曾以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等方式进行过处分,有无已设立担保、已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权的情况;(四)遗嘱人所提供的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形成时间、地点和过程,是自书还是代书,是否本人的真实意愿,有无修改、补充,对遗产的处分是否附有条件;代书人的情况,遗嘱或者遗嘱草稿上的签名、盖章或者手印是否其本人所为;在我们国家之所以会设立遗嘱,就是希望能够通过遗嘱人的自愿意思表达来完成后续的财产安排问题,无论是公证还是由律师进行见证,它的法律效力无疑会得到进进一步的增强,所以只要遗嘱内容本身并不存在着违规违法的条款,一般都是有效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如何去法院起诉离婚手续?
      如何去法院起诉离婚手续?1、去法院起诉法院离婚程序第一步,起诉。起诉需要的材料有: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破......


·著作权取得主要有两种方式是什么?
      著作权取得主要有两种方式是什么一、著作权取得主要有两种方式是什么著作权的取得亦即著作权的产生,指作者因其创作作品而取得著作权保护,享有著......


·乡镇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包括哪些?
      乡镇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包括哪些?一、乡镇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包括哪些?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


·抢注名人商标的后果是什么?
      一、抢注名人商标的后果是什么?对于抢注人应按会将所抢注的商标进行撤销,抢主人在商业的名誉也会有所损害。同时,商标持有人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可......


·税务行政复议罚款要交是怎样的?
      税务行政复议罚款要交是怎样的?根据行政复议的规定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的,为了防止和纠正税务机关的违法行为,行政复议的规定能够规范......


·干活期腰部肌肉拉伤算不算工伤?
      干活期腰部肌肉拉伤算不算工伤?一、干活期腰部肌肉拉伤算不算工伤?可以算工伤,属于因工作地点内工作造成的伤害,可以享受工伤待遇。根据我国原劳......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适用法律问题解释是怎样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解释是怎样的?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出让方将......


·携带凶器扒窃如何判刑?
      携带凶器扒窃如何判刑?一、携带凶器扒窃如何判刑?若查明携带的器具确实不是为实施盗窃而携带,则更不应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若在盗窃中,将携带的......


·离婚房产归子女的做法是否可以?
      离婚房产归子女的做法是否可以?父母离婚时双方自愿将共同财产协议归子女所有,这是法律所允许的。根据民法通则第九条的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


·非法行医致死的事实认定是怎样的?
      ?一、非法行医致死的事实认定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要求在刑事诉讼中必须查明案件事实。但知易行难,非法行医致......


·喝酒打人被关押多长时间?
      喝酒打人被关押多久?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喝酒打架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治安拘留最长不超过十五天。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