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刑法中哪些犯罪处罚预备犯

刑法中哪些犯罪处罚预备犯
  
  一、刑法中哪些犯罪处罚预备犯?
  
  刑法没有明确规定哪些犯罪处罚预备犯,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构成犯罪预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犯罪分子主观上具有某种犯罪的目的;
  
  2、犯罪分子为实施某种犯罪而进行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
  
  3、犯罪预备行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被阻止在犯罪预备阶段的某一点上。
  
  二、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按照《刑法》规定,下列人员犯罪的,应当或者可以从轻处罚:
  
  1、应当从轻处罚的人员: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6)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7)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可以从轻处罚的人员: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4)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6)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7)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大多数的犯罪活动可能都有提前准备的这个阶段,那不管是哪一种犯罪活动,只要发现了犯罪嫌疑人已经开始准备这些犯罪工具了的话,司法机关都会有所行动的,可要不要对预备犯进行处罚,还是得根据当时的情况分析的,题中描述的这个问题范围有些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撤销劳动仲裁裁决书程序是怎样的?
      撤销劳动仲裁裁决书程序《仲裁法》第五十九条,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第六十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


·劳动者的法律责任
      劳动者的法律责任1.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


·经济补偿金一定要一次性给付吗?
      经济补偿金一定要一次性给付吗一次性经济补偿一般即一次性补偿完毕,对于是否分期付款的,当事双方需协商处理。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


·高空坠物答辩状什么时候提交
      一、高空坠物答辩状什么时候提交?民事答辩状,是民事被告、被上诉人针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起诉或上诉,阐述自己认定的事实和理由,予以答复和辩驳的一......


·征地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征地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一、征地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征地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是当事人知道征地的行政决定后的6个月,我国法律规定......


·卖房所需手续是哪些?
      卖房所需手续是哪些?一、卖房所需手续是哪些?卖房不是一件随意的事儿,也不是买卖双方经过口头承诺之后就可以达成的协议,要知道,按照目前的市价......


·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应该怎么签订?范本是怎样的?
      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应该怎么签订?范本是怎样的?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出质人:(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质权人:(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


·工伤认定不给报销应该怎么办?
      员工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或者时一些意外的因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用人单位......


·香港公司无偿转让股份合同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香港公司无偿转让股份合同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哪些?香港公司无偿转让股份合同需要包含的内容包括转让的股份的额度等,股权无偿转让是可以的,但要缴纳相关......


·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的刑事责任是什么?《中国人民银行法》第42条规定:“购买伪造、变造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


·对于男方出轨离婚怎么赔偿?
      对于男方出轨离婚怎么赔偿?一、对于男方出轨离婚怎么赔偿?离婚的赔偿都会结合实际的情况来处理,具体的数额要根据双方经济状况、当地生活水平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