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买卖不破租赁与继承是不是冲突没有任何的冲突

买卖不破租赁与继承是不是冲突没有任何的冲突。房屋所有权被继承不影响原租赁合同。因为原租赁合同没有到期,到期后,可以变更合同。俗称买卖不破租赁,继承当然不破租赁。二、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有哪些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2、《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间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3、《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须提起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第二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房子的租赁协议只要在租赁期限之内都是受法律保护的。首先大家在租赁房子的时候,一定要跟房东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是保护双方的权益,有一方违约,合同就是最有力的证据。没有合同的租赁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大家一定记得签订合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一、房屋中介要签劳动合同吗?
      一、房屋中介要签劳动合同吗?房屋中介不要签劳动合同,因为当事人跟房屋中介公司他所建议的并不是一种劳动关系,而是一种中介方面的一些事项,所以在签......


·一、获得的死亡赔偿是不是遗产?
      一、获得的死亡赔偿是不是遗产?获得的死亡赔偿不是遗产,亡赔偿金是对死者亲属的精神损害赔偿,是死者亲属的财产,不属于遗产。根据《民法典》(20......


·侵占罪的犯罪构成有什么内容
      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的,在达到了数额较大标准后,就会构成侵占罪。而此前,还需要对侵占罪的犯罪构成内容作出了解,接下来,我们整理......


·汽车多久年检一次
      1、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


·合同担保的方式有哪些?
      合同担保的方式有哪些《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有5种:1.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


·未婚争夺孩子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
      由于在改革开放之后,我国思想较为开放,故而在社会生活中,广泛存在着虽未结婚,但是以婚姻名义生活在一起的男女双方。在此种情况下,同居关系欲解除......


·可提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什么人
      可提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什么人所谓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事诉讼法第127条对管辖权异议主体的表述为“当事人”......


·2023年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程序是否有规定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程序是否有规定?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程序没有明确的规定,《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司法解释......


·员工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可以说是比较特殊的工伤认定,通常是发生在员工上下班的途中,而此时也是需要作出专业的认定之后,才能确定是否属于工伤范畴。另外,......


·无证驾驶车被扣怎么办
      无证驾驶的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


·经济补偿多仲裁书下发后职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经济补偿多仲裁书下发后职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一、经济补偿多仲裁书下发后职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1、经济补偿多仲裁书下发后职员不一定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