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一、什么是买卖不破租赁租房?

一、什么是买卖不破租赁租房?
  
  是指在房屋租赁关系存续期间,承租人不因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动,而丧失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也就是说,即使房东出售房屋,在没有与承租人解约的情况下,承租人依然享有房屋的租住权利。
  
  买卖不破租赁主要适用于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租赁。我国在合同法出台之前,司法解释也明确规定该原则仅适用于房屋买卖。即只有在房子有租户的情况下进行买卖,才会涉及这个原则。
  
  二、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的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我国明确了“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则。买卖不破租赁是指当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时,租赁合同对新所有人有效。从法律的规定来看,“买卖不破租赁”并不仅仅限于出租人出售租赁物的行为,还应包括租赁物抵押、赠与以及遗赠、互易甚至将租赁物作为合伙投资等情况,因为这些情况都会涉及租赁物的所有权变动问题。
  
  三、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条件
  
  (1)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
  
  要适用该制度,在所有权让与时,租赁合同应该已经成立并且生效,就是租赁关系须有效的存在,换言之,租赁关系的有效存在的准据时点应确定在所有权让与时。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仅有租赁物让与契约尚不能实现物权变动,对动产来说需要交付,对不动产来说需要登记。
  
  (2)出租人或租赁物的所有人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让与了第三人
  
  租赁物的所有权已经让与给了第三人也是该制度适用的必要条件。如果租赁关系虽然有效存在,但是租赁物的所有权人仅仅与第三人形成了房屋买卖的合意,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即所有权并未发生变动,在此情况下,则该制度也没有适用的余地。
  
  (3)租赁物已经交付于承租人
  
  “买卖不破租赁”构成要件中的交付,除指出租人已交付租赁物外,还需承租人继续占有租赁物。主要理由是,一方面,承租人未占有说明其对租赁物没有使用收益,无此收益则失去了强化租赁权的基础;另一方面,承租人未占有不能起到公式作用,为维持交易安全,不应赋予租赁权对抗力。
  
  (4)所有权发生变动是在租赁期间内
  
  “买卖不破租赁”的本意即包含了承租人在占有租赁物的期间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动,导致自身对于租赁物的使用效益可能面临受损的风险。故所有权发生变动是在租赁期间事适用条件之一。
  
  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条件是要在法律允许的合法签订的租赁合同之内进行。而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一般适用于土地和房屋这种不动产的租赁。如果是不动产发生了抵押或者是赠送或者是继承,那么就会其改变所有权的问题。此时需要将其进行变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工厂用童工劳动局监察部门查出后将面临什么样的处罚?
      我国政府部门三令五申的禁止用人单位雇佣童工及介绍童工就业,但是仍有不少人知法犯法,对雇佣童工存有侥幸心理,认为只要保密工作做得好就不会被处罚......


·起诉侵犯肖像权费用是多少?
      由于演艺明星有一定的名人效应,商家用其人物形象做广告可以达到很好的传播效果。可是有的商家,没有征得对方同意,就擅自使用照片,这种行为是侵犯了......


·退休返聘辞退补偿标准是什么?
      退休返聘辞退补偿标准是什么?退休返聘辞退补偿标准是按照平时工资的两倍来进行发放,根据我国《劳动法》第15条的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


·在杭州醉酒驾驶关多久?
      在杭州醉酒驾驶关多久?杭州醉酒开车要关1到6个月左右,其实醉酒开车不是关几天就能够放出来的事情,关押1到6个月这也是被判处了拘役的这种刑事处罚,在......


·巧妙追债方法
      要追债,首先要了解怎样逃债。职业无贵贱,逃债有高低。现代著名的企业家,很多都是逃债的专家。有的逃得高明,逃得专业,就算是赖掉大部分债款,人家......


·有私生子算重婚么 构成重婚怎么判
      实践中,对重婚的认定是很重要的,毕竟重婚在我国也是属于一种犯罪行为的,一旦确认那么除了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民事责任外,同时还要求其承担刑事责任......


·交通事故八级伤残误工费是多少
      交通事故八级伤残误工费是多少误工费本人日工资乘(住院天数出院之日至定残之日天数)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身体受到伤害不能正常工作所减少的正当收......


·一般社会抚养费能不交吗?
      我们知道人口问题已经成为世界性的重大问题,因为人口过多必然会给自然环境带来一定的压力,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计划生育政策,可以从效果来看出有明......


·水运工程质量保证金计算时间是多久?
      水运工程的建设是国家为了发展社会以及服务人民的一种公共工程,涉及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就必须在建设的时候把握好质量的监督工作,为了强制性地保证质......


·公租房违约金一天多少钱,规定是什么?
      公租房违约金一天多少钱,规定是什么?公租房违约金一般是一个月的违约金,不是以天为单位计算的。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


·20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标准是什么?
      20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标准是什么?为单位工作超过了很长时间后得到了单位认可的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签订,这也就意味着员工可以在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