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根据法条规定分公司有权利签合同?

根据法条规定分公司有权利签合同?根据法条规定分公司有权利签合同,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业务,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可或缺的环节。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每个合同都要到总公司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对于与分公司开展业务的公司或个人来说,也没有必要必须要求分公司在合同上去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只要审查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其登记的营业执照,就能明白总公司授予了分公司哪些业务范围,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所签订的合同就是有效的。二、分公司签订合同的诉讼主体是谁?1、分公司不能作为法人是正确的,但并不是说它签订的合同就是无效的;2、分公司在外面从事营业活动时,其代表的是总公司来活动的,也就是说,他既然作为总公司的一家分公司,那么就是得到了总公司的授权,代表总公司在外做出具体的行为;3、因此,合同的后果应该由总公司承担。有些情况下分公司也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参加诉讼,比如说我国国有银行在各地的分支机构。补充 合同当然有效,因为这个合同是分公司代表总公司签订的,完全合法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的法律效力?1、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本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分公司是法人的派出机构,不能独立地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打个比方,本公司如果是公安局,那么分公司就是派出所。2、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财产属于本公司所有。3、分公司经营所得属于本公司,而不属于分公司自有。4、分公司对外所欠债务和法律责任也归属于本公司,不能自行独立承担责任,所发生的债权债务风险应当由本公司承担。5、分公司可以在本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以自已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或代表公司进行诉讼。这是分公司和本公司内部职能部门的区别。本公司的内部职能部门,比如财务科、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等科室,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经营活动。在各个地方我们都可以看到同一个名称的公司,这就意味着它是在多地当中开设的分公司,而一般情况下总公司是有一个总部的,但不论是总公司还是分公司,都有权利对外签订合同,比如说进行一个大宗买卖的时候,不需要经过总公司就可以直接签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区别是什么
      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区别是什么?1、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存入当地出票应行,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持票......


·劳动法工伤赔偿标准2023是怎样计算的
      劳动法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计算的一、劳动法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计算的工伤赔偿计算(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


·一、配偶在婚内出轨生子算重婚罪吗?
      一、配偶在婚内出轨生子算重婚罪吗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司法实践中,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


·立案的材料来源
      刑事立案材料,主要有以下几种来源:一、单位和个人的报案、举报刑事诉讼法84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


·房契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多久?
      房契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多久?一、房契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多久?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


·网络诈骗200元可以立案吗
      网络诈骗200元可以立案吗网络诈骗200元可以立案一次性诈骗200不构成《刑法》立案标准。网络诈骗的立案标准与普通诈骗罪一致,1、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


·尾椎骨骨折司法鉴定的规定是怎样的?
      尾椎骨是我们人体的一部分在,在尾椎骨因为他人的原因骨折的,是可以进行尾椎骨骨折司法鉴定后,按照鉴定结果进行索赔的。但并不是所有的鉴定申请,鉴......


·购房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购房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一、购房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


·怎么写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怎么写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对于企业来说,一个好的商标就是无形资产,对提高企业形象,增强竞争力都有好处。通过加盟连锁发展业务的企业,可以将商标许......


·合同附随义务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附随义务是怎么规定的?民法典规定只要是签署劳动合同就需要履行附随义务,虽然当事人之间建立合同关时,并不会特意的将附随义务的内容记载在该合同......


·有诉讼标的,没有诉讼标的物的诉讼法院会进行受理吗
      有诉讼标的,没有诉讼标的物的诉讼法院会进行受理吗一、有诉讼标的,没有诉讼标的物的诉讼法院会进行受理吗?会进行受理的;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