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一、工伤职工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工伤职工可以随时辞职吗?1.可以办理离职手续,但不建议办理,建议所有的工伤赔偿处理完结之后在办理相应的离职手续,以免在后期办理赔偿过程中发生不必要的麻烦。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3.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工伤伤残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职工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工伤伤残等级的认定上,应当由专业的鉴定机构在对实际造成的伤害进行认定后作出合法的处理,一般不建议辞职处理,如果辞职的,可以对相关伤残赔偿的情况造成一定的困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关于工伤认定费用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工伤认定费用是怎么规定的?不需要费用,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不收费。按照规定提供材料。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


·海事行政强制执行和行政执行有哪些相同处
      海事行政强制执行和行政执行有哪些相同处海事行政强制措施与强制执行的共同点包括:一是职权的法定性,海事行政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都来自法律、法规授......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量刑是怎样规定的
      在人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容易就会遇到泄露个人信息的情况,因此国家也加大了对这种侵犯行为的打击力度,窃取个人信息主要是为了获取利益,我国相关法律制......


·财产保全担保上限有规定吗?
      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完善,我们经常会听到这样一个词“财产保全担保”,这种担保和其他的担保不一样,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比较严格,那么,什么叫财产......


·寻衅滋事罪最少判多久
      寻衅滋事最低的处罚是不需要剥夺人身自由,只需要接受社会的监督就可以,仍然是保持一定的自由参与社会活动的。其实这一罪名的前身是流氓罪。相信很多......


·在我国高空坠物伤人如何申请赔偿
      面对高空坠物给自己造成的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有些人选择了自行承担相应的损失,但是如果了解我国法律法规的公民就知道,高空坠物伤人也是可以提起......


·打架犯法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辨别是非的这种最基本的观念生活当中有些人真的是不具备的,而有些人对于所谓的江湖义气却有着自己的一套理解,所以说在自己的所谓的兄弟让帮助打架的......


·单位不给工伤认定书应该怎么办
      劳动者自己在进行维权的时候虽然说比较困难,但是最起码对于我国的一些基本劳动者的法规应该比较了解,这样才不至于自己在维权的时候一无所知。比如说......


·个人信息泄露怎么处理
      在知道自己的个人信息遭到泄露之后,我们要懂得维护自己的相关权益,首先我们要来了解一下个人信息泄露之后要找哪个部门来进行处理。个人信息泄露怎么......


·遗失物拒不归还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遗失物拒不归还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有些人在生活当中捡到他人丢失的物品以后,认为自己不偷不抢是捡的,所以减到以后就归自己所有了。关于这种想法,不仅......


·河北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河北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征收意为国家为公共利益需要,例如铁路、公路、机场修建等公共设施,通过行政手段取得个人或者集体财产所有权或土地所有权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