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民事诉讼中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提起诉讼。二、申请仲裁。三、申请支付令。四、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五、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六、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七、申请强制执行。八、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九、在诉讼中主张抵销。十、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十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被授权主体;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十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十三、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十四、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十五、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其他依法有权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提出保护相应民事权利的请求,诉讼时效从提出请求之日起中断。十六、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从其报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断。前述机关决定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立案、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刑事案件进入审理阶段,诉讼时效期间从刑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十七、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的。十八、债权转让的,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为出现一些法定的事由,从而导致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归于无效。而在法定事由消失之后,诉讼时效将会重新计算。根据最新《民法总则》中的规定,如今普通诉讼时效已经调整为了三年,但在特殊情况下,适用特殊的诉讼时效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银行贷款买房条件:
      银行贷款买房条件:(1)借款人所需条件:1.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港澳台及外籍亦可)2.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3.借款......


·软件著作权先登记的程序和内容?
      现如今,人们的各项社交活动都离不开网络的支持,因此,各类软件APP如雨后春笋一样成长起来,每个人的手机里都装上了几十个软件。作为软件开发者,应当......


·关于交通肇事伤残评定标准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是一项规章制度,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适用于道路交通......


·可以自诉又可以公诉的案件有哪些
      可以自诉又可以公诉的案件有哪些1、故意伤害案(轻伤害);2、非法侵入住宅案;3、侵犯通信自由案;4、重婚案;5、遗弃案;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


·公司应该如何防范大股东控制
      公司应该如何防范大股东控制一、公司应该如何防范大股东控制?一)建立公司内部有效的权利制衡机制。1、进一步强化监事会的权利,并赋予监事会在......


·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条件是什么
      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条件是什么一、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条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及其所有权。2、客......


·属于诉讼时效期间中止事由的有什么
      属于诉讼时效期间中止事由的有什么一、属于诉讼时效期间中止事由的有什么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是不......


·我国起诉离婚财产怎么歇?
      婚姻生活是否幸福取决于夫妻双方对彼此的重视程度,而婚姻破裂的原因也有很多,最不好的结果就是夫妻选择离婚,分开生活,这样对彼此都好。在离婚方式......


·停工留薪期期限有多长?
      停工留薪期期限有多长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离婚后可协议财产重新分割吗?
      离婚后可协议财产重新分割吗?是可以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是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它当然是可以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一是由双方协商一......


·我们在民事诉讼法院判决生效之后怎么做?
      我们在民事诉讼法院判决生效之后怎么做?一、民事诉讼法院判决生效之后怎么做1、民事诉讼的判决(1)法院审理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