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批捕后缓刑可以适用吗?

一、批捕后缓刑可以适用吗?
  
  根据判决情况而定,缓刑是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缓刑有规定: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四条 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二、缓刑和死缓的区别:
  
  1、适用前提不同。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为条件。
  
  2、执法方法不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而宣告死缓的罪犯必须予以关押,并实行劳动改造。
  
  3、考验期限不同。缓刑的考验期必须依所判刑种和刑期而确定。所判刑种和刑期的差别决定了其具有不同的法定考验期;死刑缓期执行法定期限为2年。
  
  4、法律后果不同。缓刑的法律后果,依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是否发生法定情形而分别为: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或者撤销缓刑,把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或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死刑缓期执行的后果为:在死缓期限届满时,根据犯罪人的表现,或予以减刑,或执行死刑,在死缓执行期间也可因犯罪人违反法定条件而执行死刑。
  
  有关缓刑的适用条件和标准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在犯罪分子被批捕后,还需要通过审查起诉和司法判决来确定犯罪情况,但对于是否可以适用于缓刑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具体情况下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和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一、失业金领取标准是什么?
      一、失业金领取标准是什么失业保险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和本省实际情况作适当......


·端午节出车祸后作为肇事者该如何索赔?
      端午节出车祸后作为肇事者该如何索赔?一、报案在报案时您要做事有带您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开您车到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


·一般非法邮寄枪支罪既遂是怎么量刑的
      一般非法邮寄枪支罪既遂是怎么量刑的?1、非法邮寄枪支罪既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2、......


·施工合同组成有哪几部分组成
      施工合同组成有哪几部分组成《标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1、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


·一、离婚家暴精神损害赔偿金的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一、离婚家暴精神损害赔偿金的标准是如何确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


·开除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么劳动法规定
      开除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么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经商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因裁剪人员而与劳动者......


·侵权案件财产保全的措施都有哪些
      侵权案件财产保全的措施都有哪些?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1、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


·现代社会,公民的环保意识也越来越强烈,越来越重视保护环境,但
      现代社会,公民的环保意识也越来越强烈,越来越重视保护环境,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依然存在着破坏环境的行为,实施这种行为的行为人是要承担责任的。那......


·天津市农村拆迁政策
      天津市农村拆迁政策一、天津市拆迁货币补偿:(一)房屋价值补偿补偿标准同产权交换一样,不过增加了一项:即计算补偿金时将公摊补助面积计算在内一......


·未评伤残交强险如何赔偿多少钱?
      未评伤残交强险如何赔偿多少钱一、未评伤残交强险如何赔偿多少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后)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租约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租约赔偿标准是多少?赔偿标准并没有法律规定,一般按照违约金标准支付,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