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一、民法典房屋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一、民法典房屋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1、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的。这一般属于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2、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这和第一种情况本质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不同,这种情况下一般也是婚前财产。3、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的。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离婚时,房屋的归属及分割一般分为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需要指出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还贷。如果购房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房屋就是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二是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三是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也应一并考虑,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不是平分房屋。4、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的。这种情况下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注意: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房屋价值分割时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以上就是离婚房产分割的相关情况,特别是对于离婚房产分割的相关情况认定的,必须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存在异议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起诉离婚,并对房产进行合法的分割,具体情况就是以上这几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夫妻离婚法院怎么判孩子抚养权
      在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中,夫妻一旦离婚,就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做出处理。而要是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处理的话,则就只能通过法院判决了。那么此时法......


·破坏耕地多少亩可以判刑
      非法占用、毁坏基本农田五亩以上,其他耕地十亩以上构成刑事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改......


·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罚规定有哪些?
      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罚规定有哪些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融资居间服务合同范本是怎样的?怎么写融资居间服务合同?
      融资居间服务合同范本是怎样的?怎么写融资居间服务合同?融资居间服务合同甲方:法定代表人:职务:住所地: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


·法庭开庭时间没有按时到庭怎么办?
      法庭开庭时间没有按时到庭怎么办?被告确有不能按时到庭的事由,应当及早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被告提出的理由正当,确实不能到庭的,......


·借款承诺书怎么写及承诺书失效条件是什么?
      借款承诺书怎么写及承诺书失效条件是什么?很多人在借给别人钱时一般都会采用借条的形式。殊不知,还有一种更具有法律效力的形式,就是借款承诺书。......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
      若家里只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话,那夫妻离婚注定只能由一方实际抚养子女。但此时并不意味着就可以免除另一方的抚养义务,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即使不......


·去哪里办土地经营承包权证
      去哪里办土地经营承包权证根据不同的经营承包经营方式(以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其他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依法登记、审核、核发。......


·农村集体土地租赁最长期限是多久
      农村集体土地租赁最长期限是多久在我国,农村用地分为农用地和宅基地。农用地属于集体土地。办理相关的证明以后,就可以进行分配和利用。生活中,您可......


·合同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合同可以吗?
      合同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合同可以吗?一、合同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合同可以吗?合同违反法律规定可以解除合同。无效合同自始无效,无需解除。无效合同,......


·房地产开发商能卖回迁房吗?
      房地产开发商能卖回迁房吗?房地产开发商能卖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没房产证的,回迁户手持的是拆迁协议,无法上市交易。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走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