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股价破净为什么股东还要减持?

股价破净为什么股东还要减持?一般减持的原因有:控股股东对公司的前景不看好;公司内部的领导权力的转移;抑或发现新的其他投资项目,急需资金;或者是股市动荡,目前公司股价已经处于历史高位,预期会下跌的情况下,先套利了结;一般控股股东持有股票都有一定的封锁期,一到三年左右,当解禁后,控股股东减持套利的情况时有发生。当然如果公司是一个高成长公司,一般而言股东是不会减持的。1、股东大量减持说明公司的领导层已经发现未来该公司的盈利能力大幅下降,股价在近期可能成为很长时间无法超越的高点,对股价非常明显的打压。2、从产业资本的角度提醒金融资本,因为连控股股东都开始减持,所以,股东们的减持相当于提供了一个估值新标尺。3、盘活了股市市场的筹码,提升了股市市场的筹码流动性。毕竟部分大股东的减持并非是因为股价严重高估,而是控股股东为财务问题而做出的减持动作。二、公司大股东减持的限制有哪些?上市公司大股东计划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须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其在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者持股5%以上的股东,若预计未来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单独或者合并减持的股份,可能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5%的,应当在首次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知上市公司并预先披露其减持计划。综上所述,上市公司的股价每天都在波动,如果跌破净资产,说明公司最近经营业绩不佳,盈利水平比较差,这种情况下,虽然股价相对便宜,但是股东减持的情况也比较多,通过对手中股份减持变现,股东套现,防止股价进一步缩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一、经济补偿金是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
      一、经济补偿金是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经济补偿金是应发工资,包括应缴纳的社保等。计算经济补偿金需要弄清晰发生劳动争议之日倒推十二个月的总收入......


·一、房产继承公证费收取标准具体是什么?
      一、房产继承公证费收取标准具体是什么1、继承房产需要公证,公证费是房屋评估值的2%,正常过户就不需要了。如果房屋没过五年,正常过户要交营业税,继......


·成立代位继承的要件都有哪些
      成立代位继承的要件都有哪些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只有一个,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继承人的子女代替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参加继承......


·代书遗嘱仅按手印是否有效
      代书遗嘱仅按手印是否有效按照我国法律规定,遗嘱是一种要式行为,非依法律规定的方式形成,不能发生遗嘱的效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代书......


·网贷没能力还可以自首吗?
      网贷没能力还可以自首吗?一、网贷没能力怎么办?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信贷公司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2、如果信贷公司起......


·职工工伤理赔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职工工伤理赔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


·协议离婚抚养权问题是否允许?
      协议离婚抚养权问题是否允许?协议离婚抚养权问题是允许,本身依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当中的规定,就是尊重双方当事人自己的协商意愿,夫妻双方离婚后,......


·分公司能自行签订合同吗
      能,根据公司法规定分公司能签订合同的,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可......


·我们如何写离婚诉讼书
      我们如何写离婚诉讼书,当夫妻双方离婚意见不一,一个同意一个不同意时:或者虽两人对于离婚意见相同,但对财产分配,儿女抚养权利,债务问题意见不能达......


·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条件都有哪些
      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条件都有哪些1、积极条件教育程度高、经济条件好、跟孩子感情好、从小跟随一方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时间多2、消极条件绝育,对方有严重......


·民事诉讼赔偿地点规定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赔偿地点规定是怎样的?一、申请民事赔偿的地点通常是哪里?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合同履行地点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从而确定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