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范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范是怎样的?一、工程资料的管理责任
  针对资料形成单位规定了“ 各负其责” 的原则, 即: 由一方单独形成的资料, 由形成单位自己负责; 由两方以上形成的资料, 按照“ 谁形成谁负责” 的原则, 由各方对自己签署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二、工程资料收集、整理与组卷应符合的基本规定
  1、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和工程竣工文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与组卷。
  2、监理资料应由监理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与组卷。
  3、施工资料应由施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与组卷。
  4、竣工图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 也可委托其他单位。
  施工资料应按单位工程组卷,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专业承包工程形成的施工资料应由专业承包单位负责, 并应单独组卷;
  (2)电梯应按不同型号每台电梯单独组卷;
  (3)室外工程应按室外建筑环境、室外安装工程单独组卷;
  (4)当施工资料中部分内容不能按一个单位工程分类组卷时, 可按建设项目组卷;
  (5)施工资料目录应与其对应的施工资料一起组卷。
  三、工程资料的检查与复核重点
  应根据不同施工阶段,按照时效性、符合性、完整性、对应性、关联性、真实性和合法性几个方面进行检查与复核。
  (一)施工准备阶段重点检查:
  重点是检查法定程序和施工准备工作,如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施工营业执照、承建资格证书、开工报告、项目经理任命通知书、项目经理部人员设置通知书、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现场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施工技术标准等)、图纸会审记录、地质勘查资料、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意见、施工技术交底、建筑物定位测量放线记录、桩基检验报告、验收证明、地基验槽记录,混凝土、砂浆的配合比试验报告,部分原材料的产品合格证和进场检验报告等。
  (二)基础和主体结构施工阶段:
  主要检查有关技术质量保证资料,如钢材产品合格证和进场力学性能、工艺性能检验报告、钢材质量检查记录、钢筋接头焊接工艺性能检验报告、抽检报告、钢筋机械接头、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工艺性能报告、抽检报告和外观检查记录;商品混凝土资料、混凝土施工记录、混凝土抗压、抗渗试块检验报告及统计评定;砌块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砌体砂浆强度检验报告;防水材料合格证和检验报告、隐蔽验收记录、检验批验收记录、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记录、沉降观测记录;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等。
  (三)装饰、装修施工阶段:
  主要检查装饰材料的合格证、进场检验报告、非金属材料放射性检验报告、建筑节能材料导热系统检验报告、隐蔽验收记录(地面工程、抹灰工程、吊顶、轻质隔墙、涂饰、饰面板(砖)、门窗、细部工程、屋面工程等)、检验批验收记录、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
  (四)竣工验收扫尾阶段:
  主要检查、落实分包合同、配合协议、收集分包单位的技术资料;检查、复核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如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外墙、屋面淋水试验记录、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幕墙外窗的气密性、水密性、耐风压检验报告、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沉降观测成果整理记录、室内环境污染检测报告、节能、保温测试记录、和抽气(风)道检查记录;逐套检查验收记录、落实各专项验收,如防水、节能、环保、消防、燃气、规划和档案等专项验收报告。
  依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范,我们简单总结了一些对在建筑工程中不同阶段形成的资料进行编制、整理、归档的知识,这将有利于您在实施工程资料管理时开展工作。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什么是留置权,留置权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什么是留置权,留置权的适用条件有哪些一、留置权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


·法院判离婚为什么要先调解
      很多夫妻在协议离婚未果的情况下,便把离婚起诉书递到了法院,以为这样就可以顺利的离婚。结果到法院之后发现,离婚并不像想象中那么顺利,法官总是会......


·哪些财产会被没收,没收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没收财产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一种刑罚,一般适用于严重的犯罪,而在具体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也会根据具体的情况,看是没收犯罪分子一部分的财产还是全......


·法定的房屋卖买协议怎么写?
      法定的房屋卖买协议怎么写?房屋买卖协议书范本甲方夫妻:(出售方):姓名:身份证号:姓名:身份证号:乙方:(购买方)姓名:身份证号:为了确保房屋......


·离婚孩子抚养权无法达成一致怎么办?
      现在普遍结婚年龄越来越早,很多夫妻在还没有完全适应对方的时候就确立了夫妻关系,而这也是导致最终离婚的原因之一,夫妻双方离婚,若有孩子的话,则......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


·延长审查起诉期限次数是几次?
      延长审查起诉期限次数是几次?一、延长审查起诉期限次数是几次?检察院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的次数一般为两次。1、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


·一、离婚夫妻子女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夫妻子女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离婚夫妻子女财产分割的规定是:夫妻离婚分配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孩子没有权利参与夫妻财产分割。有的家庭中......


·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检材是否需双方同意
      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检材是否需双方同意一、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检材是否需双方同意法院委托的鉴定材料都是原被告双方提交的,针对双方争议的焦点技术问......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抗辩权期间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抗辩权期间是怎样的?抗辩权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提到的次数并不是很多,但是实际上却是经常使用的一种权利。因为抗辩权是一种法律上......


·集资房可以作为夫妻财产分割吗?
      一、集资房可以作为夫妻财产分割吗?(一)取得完全产权的集资房,离婚怎么分取得完全产权的集资房是指取得房产证的集资房。此类房屋在离婚分割时,需要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