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民间借贷合同入罪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

民间借贷合同入罪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民间借贷合同入罪无效的情形包括正常的银行类型的金融机构所进行的发放贷款的行为,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保证合同的合法有效,这样才能使合同发生效力,使后续的一切行为在法律保护之内,那么在签订民间借贷合同的时候,应当怎样去保证借贷合同的有效,以及合同无效的情况是怎样的呢?我国已经发布了对于民间借贷合同的相关规定,里面明确地写出了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下面,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究竟是什么样的情况会使合同无效。我国近年来已经明确的颁布了一个处理办法来规定关于民间借贷合同案件当中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其中大概有五种情况,这五种情况下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当然也是不生效的。总体上来讲,这五种情况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不合适地使用贷款,包括贷款的来源不明,以及贷款的用途,非法等等。第二,内饰本身借贷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是公序良俗的。二、具体情形对于第一大类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包括像正常的金融机构,例如银行,信用社等等借了贷款之后又向借款人发放高利贷,这种情况也属于民间借贷的一种,但是这是属于不正确的。使用贷款放高利贷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所以这种情况是不能够得到法律保护的。除了这种情况之外,还包括本身的意图不对,比如说明知道贷款人是从事赌博,吸毒,贩毒等等违法犯罪的行为,仍向其提供贷款,甚至还会将违法所得的一部分进行分红的行为,这种情况也是属于不正确的使用贷款,所以也不能受到法律保护。除了这种不正确的使用贷款或者是放高利贷的行为,还有一类情况,就是本身的签订是违背公序良俗和其他的法律法规的。包括贷款本身的程序,违背法律法规和贷款的目的,违背公序良俗或者是利用他人处于危急状况,没有办法正常做出选择的情况下,强迫向他人贷款等等。这两大类的情况下,贷款合同就会归于无效。也就是说贷款合同里面约定的一切内容都是不受到法律保护的,哪怕双方在贷款合同上已经签字盖章,该合同也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如果出现了违约行为或者是第三人的侵权行为的话,该合同不能够成为保护当事人利益的证据。在当代社会,民间之间的借贷纠纷,现在也是时常可以看到在人和自然之间的借贷纠纷,一旦发生的时候,首先是双方来进行解决,比如说其中一方向另外一方讨要相关的债务讨要不成的时候,再向法院来进行诉讼,但有些情况之下所签订的借款合同也是无效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
      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有哪些一、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有哪些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如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


·一、残疾赔偿金交通事故赔偿年限方法是什么?
      一、残疾赔偿金交通事故赔偿年限方法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


·醉驾的定义
      醉驾的定义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


·挪用公款怎样判刑处罚?
      挪用公款怎样判刑处罚?一、挪用公款怎样判刑处罚根据贪污贿赂刑事案件最新司法解释,挪用公款罪有以下量刑标准: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费用有明确规定吗?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费用有明确规定吗?交通事故认定是不收费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根据当事人的行......


·一、离婚了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了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


·信用卡诈骗罪刑事拘留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现在我国的公安机关在依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时候,肯定当事人心里当中就清楚自己做了什么样的事情才会面临今天的这种结果的,所以信用卡诈骗罪肯定也是......


·实用性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
      实用性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实用性专利其实也就是专利分类当中的实用新型专利,这是我国法定的专利分类中的一种。不过所有人也只有在申请获得了专利称号......


·保险理赔申请书如何写
      需要写明申请人信息,申请事项,申请理由,然后按照法定的流程进行理赔。保险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核,以确定保险......


·对于监护权可以变更吗?
      对于监护权可以变更吗?一、对于监护权可以变更吗?对于监护权是可以变更的;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


·公司法规定董事长职责是什么?
      公司法规定董事长职责是什么?在我国,公司不论大小都需要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经营,不能违反公司法的法律。公司董事长是企业的最高负责人,享有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