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新民事诉讼法财产保全的规定是什么

新民事诉讼法财产保全的规定是什么?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也认为,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保全措施。所以,财产保全的范围,不能超过申请人请求的范围,或者不能超过争议财产的价额。采取保全措施,只能在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范围内,才能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使申请人的权益得到实现,也避免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二、财产保全的条件1、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条件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2、诉讼前财产保全的条件第一百零一 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法律上对财产保全的条件,时间,还有就是财产保全的程序范围等这些都有很明确的规定,对于原告来讲,肯定也不能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请求法院直接去查封对方的财产,因为人民法院其实也要为财产保全的裁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一、交通事故没评上伤残能给误工费么?
      一、交通事故没评上伤残能给误工费么?交通事故没评上伤残能给误工费的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9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


·肇事逃逸对重伤赔偿是怎样的
      肇事逃逸对重伤赔偿是怎样的肇事逃逸对重伤赔偿是怎样的(一)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责任与赔偿是怎样的?
      在现在的生活中,有许多问题都是广大劳动者所关注的,比如拖欠工资、不签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等。有个别单位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因而不给劳动者......


·付了首付的房子能退吗
      首付款是房屋购买时的第一笔预付款,一般情况下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首付款应即时返还或抵充房......


·被告缺席的开庭程序是什么 一、被告缺席的开庭程序是什么?
      被告缺席的开庭程序是什么一、被告缺席的开庭程序是什么?1、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2、由审判长宣布开庭......


·放高利贷是怎么判刑的?
      一、放高利贷是怎么判刑的?放高利贷一般不会被判刑,在法律认定上属于民事行为。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但根据《合......


·退货运费险什么时候赔付呢
      退货运费险什么时候赔付呢一、退货运费险什么时候赔付呢?退货运费险是一种运费保险,分为退货运费险(买家)和退货运费险(卖家)两个类别:为解决退货......


·在审理赡养纠纷案件时应注意把握什么原则
      在审理赡养纠纷案件时应注意把握什么原则(一)赡养纠纷的特殊性1.主体的特定性。与侵权行为所引起的侵权之债相比,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均具有特定......


·在我国雇佣关系建立的基础就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在我国雇佣关系建立的基础就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不仅仅能保障双方的利益,还能够约束用人单位和员工的行为,也是今后发生纠纷处理的基础。那......


·四岁男孩一般抚养权归谁
      在确定孩子抚养权的时候,一般会考虑到孩子的实际年龄,如果孩子太小的话,此时法官判决抚养权的时候,可能女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稍微要大一些。那实......


·应该去哪里做工伤鉴定?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到工伤是需要经过认定的,工伤认定之后才能进行工伤鉴定,用工伤鉴定的结果才能申请劳动赔偿。如果企业不给受到工伤的劳动者申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