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法院开庭后一般多长时间宣判?

法院开庭后一般多长时间宣判?1、民事案件:如中院是第一审: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如中院是第二审: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2、行政案件:如中院是第一审: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第八十三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如中院是第二审: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二、民事诉讼法与行政诉讼法起诉和审理期限的不同《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 “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特殊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或二十年。而《行政诉讼法》三十八条二款规定; “ 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 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 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还规定: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谓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是指《行政诉讼法》之外的法律、法规对起诉期限所作出的规定除外。这些法律、法规所作的起诉期限的规定不尽一致, 有的是3 个月, 有的是,1个月, 有的是15 天, 有的只有5 天。从而可以看出, 民事与行政案件的起诉期限是大不一样的。其次, 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的答辩期限也不相同。民事案件的答辩期为十五日, 而行政案件答辩期为十日。再次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审理期限也不同, 民事诉讼法规定, 一审的审理期限一般为六个月, 二审的审理期限一般为三个月。而行政诉讼法规定, 一审的审理期限一般为三个月, 二审的审理期限一般为二个月。法院开庭审理是司法审理的最后一个环节,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开庭处理的程序是有明确规定的,一般还涉及到对相关犯罪事实的认定和处理,特别是在量刑处理的情况上,应当对照犯罪事实的各个构成要件来进行分析,并得出合法的判罚结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进行非法集资手段有哪些
      非法集资手段有哪些1、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不法分子为吸引更多的群众,往往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


·遗赠扶养协议的法规中的种类有几种?
      遗赠扶养协议的法规中的种类有几种?遗赠扶养协议有两种:一种是公民与公民签订的,另一种是公民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指......


·驾车肇事逃逸致人重伤的判罚是什么?
      驾车肇事逃逸致人重伤的判罚是什么?一、驾车肇事逃逸致人重伤的判罚是什么?1、交通肇事致人重伤逃逸,涉嫌交通肇事罪,应当按照规定判处三年以上......


·商标地址不同能续展吗?
      商标地址不同能续展吗?商标地址和公司地址不一样,首先要办理商标变更,然后才能办理续展。商标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发生......


·在宁波伤残司法鉴定有哪些标准?
      伤残司法鉴定作为民事方面赔偿依据,相信不少朋友需要进行相关鉴定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对这一鉴定知之甚少。我们我将从司法鉴定伤残等级标准,人......


·容积率的概念
      容积率是指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部建筑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之比,附属建筑物也计算在内,但注明不计算面积的附属建设物除外。这个比值越小,意味着......


·工商商标侵权投诉向那个地方举报?
      工商商标侵权投诉向那个地方举报?商标侵权可向市工商局商标管理处或者工商分局商标广告合同管理科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请......


·寻衅滋事罪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怎么判刑
      寻衅滋事罪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怎么判刑?寻衅滋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赌博行为和赌博罪有哪些区别
      生活中,一般的赌博行为其实并不会认定为犯罪,此时连违法行为都不属于,就是正常的一种生活行为,但当赌博行为达到了一定程度之后,则就会认定构成赌......


·夫妻离婚起诉在哪里起诉 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吗
      起诉离婚也不失为一种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但现实中很多离婚夫妻往往都是在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下,才会选择这种方式。既然是诉讼离婚,肯定需要向法院......


·公告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
      公告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公告并不能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除非法律有特别声明,一般情况下,公告催收不能产生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2008年8月,最高院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