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一、买的保险要不要算儿童抚养费标准?

一、买的保险要不要算儿童抚养费标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关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首先由父母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可起诉至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商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即使是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法院也应查实双方是否符合上述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抚养费的计算。经法律程序夫妻离异,不与未成年或不能独力生活的子女一起生活的,应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只有一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30%给付,有多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20%给付。具体: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分两种情况:(一)是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包括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贴及其他的收入。(二)是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其所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如农民给付的抚养费的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主的子女抚养费,应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实际利润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2、抚养费的给付方法一是抚养费应定期给付。定期给付,通常以月、季度、年为时间单位。一方每月有固定收入,抚养费应按月给付;没有固定月收入的,则可按收益季度或一年一次定期给付,无论是按月还是季度、半年或年定期给付,为了便于执行,都应在调解协议或判决书中加以明确。一般来说,抚养费双方在进行离婚的时候就已经确定好了。对于抚养费来说,并不是为抚养方需要承担,所有子女在生活之中的抚养费只是承担一部分,至于具体的儿童保险费算不算是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还是需要双方进行协商确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一般要怎么判刑?
      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一般要怎么判刑?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判刑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包括哪些?交通事故轻微伤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包括: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列交通事故可以采用简易程序处理:1、具......


·外观专利侵权标准该如何判定
      外观专利侵权标准是什么进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即判断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否构成相同或者相近似。主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第一,进行......


·个人非法集资60万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个人非法集资60万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个人非法集资60万的量刑标准是什么?1、人非法集资60万的量刑标准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九......


·轻伤二级不谅解在安徽会判实刑吗?
      轻伤二级不谅解在安徽会判实刑吗?是会被判实刑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轻伤也分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是否会判......


·医院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是怎样的
      医院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是怎样的一、合同违约金规定(一)法定违约金是指法律法规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数额或比例;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


·工业土地使用年限30是否有相关依据
      工业土地使用年限30是否有相关依据我国地大物博的生态资源,其中隐藏着非常珍稀可以开采的,被公民所使用的铁、碳和其他矿物质资源等,与之伴随的就......


·骗取贷款罪既遂法院怎么量刑?
      骗取贷款罪既遂法院怎么量刑?骗取贷款罪既遂法院的量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


·商品房销售种类包括哪些 销售商品房一般都是由开发商直接销售
      商品房销售种类包括哪些销售商品房一般都是由开发商直接销售的,如果是从私人手里购买的商品房,此时无论房屋是否被装修使用过,这样的房屋都统称为......


·基金公司法人资格要求是什么?
      基金公司法人资格要求是什么?相信很多人对于一个公司或者是企业的法人以及负责人的理解有点错误,有些人认为这二者是等同的,法人就是公司的负责人,......


·股东之间股权转让需要走银行吗?
      股东之间股权转让需要走银行吗?一、股东之间股权转让需要走银行吗?不一定。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