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保证金有哪些法律规定
公安部印发《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定》的通知
第十二条,决定没收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没收保证金决定书》。决定没收保证金数额的审批权限,与决定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数额的审批权限相同。
第十三条,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以内向犯罪嫌疑人宣读,并责令其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以内将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向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宣读,并要求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的负责人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负责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注明。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决定没收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及时通知指定银行将没收的保证金,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上交国库。
第十五条,犯罪嫌疑人对没收保证金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一次。 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的三十日以内作出复议决定。上级公安机关复议后,决定撤销或者变更没收保证金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1、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应当以能够约束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
2、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3、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较高数额保证金的,应当经地、市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4、保证金必须在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时一次性交纳。
5、保证金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
注:
严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截留、坐支、挪用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侵吞保证金。
6、公安机关在通知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时,应当告知其必须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以及违反规定应当承担的后果,并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上注明。
7、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其违法行为的情节,决定没收保证金的一部或者全部,并且区别情形,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变更为监视居住、提请人民检察院予以逮捕。
二、关于没收的规定
取保候审规定是为了保证刑事案件侦查诉讼的顺利进行和依法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决定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并决定收取保证金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执行机关交纳一定数额的金钱,是执行取保候审的条件。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案件侦查等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这是取保候审保证金唯一的目的。它的性质也就是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阻碍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各项之规定,势必妨碍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浪费大量的司法资源。为此,刑诉法规定了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处理。这是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非常必要的处理措施。对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此是有非常清楚的认识。他自己在从取保候审之日起,都清楚的知道自己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后果。如果还违反取保候审规定,说明其自愿选择了自己的财产损失(即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被没收)及其它法律后果。取保候审作为法律规范,违反了规定,则必须要有制裁,这样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性。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制裁,我国《刑事诉讼法》有着非常明确、详细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终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并不影响在取保候审期间对违反取保候审行为的制裁。前面所述,收取取保候审保证金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则在侦查过程中无法尽快地查清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甚至无法查清其犯罪事实。对刑事诉讼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况且,有些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都是需要在取保候审期间予以查清的。而此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甚至逃避侦查,对案件事实的查清就存在重大困难。势必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等司法资源。对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没收和退还,我国《刑事诉讼法》都有明确、详细的规定。对此,司法界对此认识也是一致的。我们对此应不该有所疑异。总而言之,从刑诉法规定及相关司法规定来看,对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没收,只是以是否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为条件,并不以其他任何为条件。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是否没收,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终是否被追究刑事责任无关。无任何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规定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须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为前提。
相关案件犯罪人的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因缴纳相关的检察机关。由这类检察机关进行办理,这类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因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一旦违法法律规定的或是没有及时到案件办理部门进行审查时,相关的保证金予以罚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司法鉴定的社会责任有哪些?
司法鉴定是法律赋予了其法律性质,为社会服务,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并重。我们不能忽视其社会责任,每个人尤其是司法职业者更应更深入的去了解司法鉴定......
·专利法中行政复议指的是什么?
专利法中行政复议指的是什么?一、专利法中行政复议指的是什么?专利行政复议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与专利申请人、专利......
·取保候审是第30天通知吗
申请办理取保候审不一定就是满30天,只要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
·盗窃弹药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盗窃弹药是一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违法行为,量刑也是较为严苛的,情节严重是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对于盗窃审理也发表了最新的解释。那么......
·配偶死了 遗产分配比例是多少
一、配偶死了,遗产分配比例是多少在继承纠纷中,如果存在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话,遗产的分割应按遗嘱的内容执行;在法定继承中,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
·诈骗罪公安不立案刑事自诉可以吗?
诈骗罪公安不立案刑事自诉可以吗?诈骗罪是不可以自诉的,诈骗罪属于公诉案件,如果涉嫌诈骗应当向公安局报案,公安局立案侦查,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
·酒驾交通事故拘留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酒驾交通事故拘留标准是怎么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
·大连打麻将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大连打麻将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
·对于离婚我们大家肯定都并不陌生
对于离婚我们您肯定都并不陌生,离婚在我们现在的社会当中发生的案例是非常的多的。对于离婚方面的案例,房产肯定是一个非常具有争议的问题,房产一般......
·起诉离婚要花多少时间
起诉离婚要花多少时间法院审理期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
·法律上指定监护人可指定几人
现如今,农村的留守儿童现象是非常严重的,年轻的父母们为了家里的经济,常年在外工作,只希望有钱供孩子上学。所以很多孩子的监护人都是他们的爷爷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