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一、租房纠纷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

一、租房纠纷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租房纠纷违约金的规定是《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标的的2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二、房屋租赁合同常见的违约情形1、在房屋租赁关系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该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就属于违约(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2、租房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3、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4、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5、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6、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国家在进行违约方面的纠纷的时候,是需要进行一个具体的阐述的,比如说租房合同当中对于违约金有了具体的规定,当事人自主可以进行一个支付,但是有些情况之下,如果金额过高,可以通过法院来进行调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额的规定是什么?
      (1)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


·认定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后会被怎样判刑?
      认定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后会被怎样判刑?认定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


·打经济官司需要什么材料
      打经济官司需要什么材料一、打经济官司需要什么材料打官司的时候需要先到人民法院立案,所以打经济官司需要的材料就是起诉状还有相关的证据材料二......


·建立劳动关系是什么意思?
      进入社会,劳动关系对于进入社会的我们来说可以说是密不可分的,劳动关系说出来您好像都懂,然而,你知道建立劳动关系是什么意思吗?下面,我们带您来......


·未离婚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可以吗?
      离婚时分很多种情况,还要交包括诉讼费、配偶赡养等各种费用。当事人可以进行双方协商或让法院裁定。有子女的家庭离婚后一方肯定要支付抚养费,分房两......


·拿菜刀砍人没砍到判刑吗
      拿菜刀砍人没砍到判刑吗一、拿菜刀砍人没砍到判刑吗?拿菜刀砍人没砍到也要被判刑,因为属于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的处罚问题,在于两个方面:1、......


·在现实生活中,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等的需要,征收属于公民依法取得
      在现实生活中,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等的需要,征收属于公民依法取得的土地的使用权是比较常见的,南京也不例外。为了保护被征地者的权益,国家机关需要在......


·一、未离婚和第三者算重婚罪吗?
      一、未离婚和第三者算重婚罪吗?没有离婚但在外面与第三者同居的行为不一定算重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有......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经核准的流程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经核准的流程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经核准的流程1、作出决议或决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


·在工作当中肯定是有很多的意外情况的
      在工作当中肯定是有很多的意外情况的,我们国家为了应对这样的情况规定的是用人单位需要给我们劳动者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是按照......


·三期女工指哪三期2023
      三期女工指哪三期《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非过失性解除)、第四十一条(经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