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夫妻一起承担吗
21.nj64.com 杨晗璐律师
债务纠纷夫妻一起承担吗这要看债务的性质,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那么不管夫妻是否离婚都应当由夫妻共同承担,但如果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与另一方无关,除非另一方自愿承担,否则从法律上并无义务与对方一起承担其个人债务。二、离婚夫妻债务怎么还《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本条是有关离婚时清偿责任的规定。本条基本保留了1980年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婚姻关系终结时,夫妻债务清偿应遵循的原则是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偿还。这就涉及到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界定问题,不同的财产制度有不同的划分。无论是约定共同制或法定共同制,原则上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无论是否为夫妻共同所为,他方是否认可,均应推定为共同债务。对于非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凡经双方事先认可者,也应由双方共同清偿。凡为个人需要而支付的费用或负担债务,应由本人以其个人财产清偿,他方无代偿义务。若夫妻间实行完全分别财产制,在没有共同财产的情况下,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参照共同财产制下的同类问题处理。什么是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个人债务又包括哪些呢?最高人民法院在上述意见中又明确,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审判实践中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合法经营造成亏损或双方从事非法经营造成亏损,或者虽由一方进行非法经营,但另一方明知而不反对的债务,一律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加以认定,但对一方从事非法经营,配偶的另一方并不知情或事先已明确表示反对的债务,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由此看来,债务清偿遵循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当所支付的费用或所负债务为共同生活所需时,即使不是双方共同所为,或是未经他方同意,他方也要负清偿责任。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而去商店购买生活必需品,或带孩子去看病,或向双方应尽赡养义务的老人支付赡养费等等,另一方有负担清偿的义务。又如夫妻一方婚前以自己的名义贷款购房,婚后房屋由双方共同居住且为夫妻共同财产,则双方对房款有共同偿还之责任。一方非为共同生活所需而负担的债务,原则上应由其个人财产偿还。除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列出的几项有关个人债务的认定外,我们还应结合本法第十八条的个人特有财产作一下分析。根据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1)一方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同理,对于配偶一方婚前的债务,他方无清偿义务。(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那么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3)审判实践中一般将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或夫妻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认定为个人债务。说起夫妻债务,可以分为夫妻共有债务与夫妻一方债务。其中,认定为夫妻共有的债务,那么在承担上理所应当由夫妻共同承担。而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需要对共同债务作出清偿,不足的或者双方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可以由离婚夫妻协商承担。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作出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
More>>
·刑诉法241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刑事案件的处理需要公检法部门互相配合,检察院提请公诉后,法院会开庭审理,并依法作出判决。对于一审判决,当事人如果表示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要......
·信用卡贷款买车划不划算
信用卡贷款买车划不划算一、信用卡贷款买车划不划算当工作有了稳定的收入,能付得起首付款的时候,一些人为了享受更好的物质生活就开始考虑贷款买车......
·行贿人不承认行贿如何处理?
一、行贿人不承认行贿如何处理?行贿人不承认行贿可以根据相关的调查人员所进行的证据方面的收集来进行合理的处理,如果说确实证据非常的充分,那么即使......
·公司培训员工犯错辞退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公司培训员工犯错辞退需要支付补偿金吗一、公司培训员工犯错辞退需要支付补偿金吗?公司培训员工犯错辞退的时候不需要支付补偿金,员工有下列情形之......
·合同到期未及时续签仲裁可以吗?
合同到期未及时续签仲裁可以吗可以到劳动局申请仲裁。劳动合同到期,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
·网络诈骗多少金额才会跨省办案?
网络诈骗多少金额才会跨省办案?网络诈骗金额两千元以上才会跨省办案,此时满足网络诈骗案件的立案标准。不管案件大小,只要满足立案标准,确定涉嫌犯罪......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效力谁优先?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效力谁优先?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
·劳动关系终止的赔偿标准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如果我们在企业上班,我们必须要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那么这个时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需要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双方违约进......
·夫妻之间的借条可以进行公证吗?
夫妻之间的借条可以进行公证吗?可以进行公证,结婚后夫妻之间打的借条有法律效应,但经过公证可以更好地保护借款人的权益,避免日后因借条丢失毁损引起......
·民事诉讼一般多久,有效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一般多久,有效期限是多久?民事诉讼,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产生于生活,存在生活,受生活影响。是化解矛盾的方式之一,可以缓和矛盾,随着社会......
·故事伤害罪无罪辩护词写作小技巧是什么?
故事伤害罪无罪辩护词写作小技巧是什么?一、故事伤害罪无罪辩护词写作小技巧是什么?在写故意伤害罪无罪的辩护词时的小技巧就是着重说明犯罪被告的......